新郎婚禮當天墜亡,新娘就要求繼承新郎的183萬財產,這個事情引起的廣大網友的譴責,因為新娘的這個做法太不厚道了,自己老公剛去世,就想著要爭財產,這哪是人做的事。
壹,新娘是否有資格繼承遺產
從法律上來說,只要是去民政局領了證,就是具有合法效益的夫妻,所以不管是結婚壹天還是結婚壹年,都是有資格繼承財產的,不過對於這筆財產爭議很大,新郎的父親表示這是他們二老存在兒子名下的,所以這筆錢新娘不能繼承,但是由於出示的證據不足,最後新娘勝訴了,律師告訴二老,如果還想上訴的話,就要找到有利的證據,不然錢還是拿不回來。
二,新娘的這個做法真的讓人接受不了
為什麽這麽多人都在指責新娘呢,主要還是因為她的做法太過分了,新郎才去世壹天,她就迫不及待地要跟公婆爭家產,這樣的做法真的很令人寒心,況且她都沒有盡到壹天做媳婦的責任,怎麽好意思來搶公婆的養老錢,況且這大部分的錢都是屬於男方的婚前財產,按照法律來說,女方應該也沒有資格繼承,在這裏還是要提醒很多老人,財產還是放到自己手裏,這樣相對安全有保障,不要怕以後自己去世來不及分財產,法律自然會有辦法來劃分財產,所以錢還是放在自己手裏安全。
三,婚前財產公證很有必要
我覺得結婚之前去做壹次婚前財產公證,是很有必要的事情,這樣就可以了解雙方的經濟情況,可以區分哪些是個人財產,這樣的話,在以後的婚姻生活中,就不會引起夫妻之間的矛盾了,不過從人性的角度來說,新娘的這個做法太讓人接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