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濟南相關落戶政策,允許符合下列條件並實際居住、有合法職業的人員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遷濟落戶:
(1)在濟南市區購置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上新建成套商品住宅房並取得房產證(含辦理抵押貸款房)。
(2)在濟南市區購置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上成套二手商品住宅並取得房產證兩年以上(含辦理抵押貸款房)。
(3)在濟南市三縣壹市(章丘、平陰、濟陽、商河)居住3年以上人員(指取得常駐戶口3年以上),在濟南市內六區購置建築面積75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取得房產證(其他條件同上述第壹、第二款)。需要註意的是,每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五年內只能享受壹次購房落戶政策,其適用方位是指按購房落戶政策遷入市內六區的人員,自2008年11月7日起購房落戶的,本套商品住宅五年內不再享受上述濟南購房落戶政策。居民申報購房落戶遷入時,該商品住宅房內應無其他人員的常駐戶口。購房落戶應為在濟南市市區購買的商品住房,其建築面積以房產證登記的建築面積為準,不包括地下室、車庫面積。對用於***同產權的商品住房,如***同產權人均系外地常駐戶口居民,允許其中壹人按照相關購房落戶條件,辦理在濟落戶;如***同產權人壹方系濟南市區常駐戶口居民,另壹方系外地常駐戶口居民,不再按濟南購房落戶政策辦理遷濟落戶。
在濟南購房落戶辦理所需證件:
(1)入戶人申請;
(2)入戶人《居民身份證》、《結婚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入戶人《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註明家庭成員關系的《戶籍證明》,其中屬三縣壹市遷入人員均須提供《居民戶口簿》;
(4)入戶人擬落戶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濟居住證明信》;
(5)《中華人民***和國房屋所有權證》的原件、復印件;
(6)購房合同及購房發票原件、復印件(僅限購買新建成套商品房),買賣房屋協議及購房發票原件、復印件(僅限購買二手商品房);
(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