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的組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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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義
彩,漢語壹級字,讀作cǎi,最早見於漢魏兩晉時代,本義是指豐富美麗的顏色;另說其本義為文采,文章才華。即《說文》:“彩,文章也。從彡,采聲”,用作名詞是指彩色的絲織物,引申為遊戲、競賽中獲勝者所得的獎品,又引申為對勝利者或成功者的稱贊、負傷流血等。
字源演變
彩,會意兼形聲字,大約是北魏以後才出現的字,最早見於“高貞碑”。在先秦文字裏,都以“采”作“彩”,所以“彩”的初文(本字)便是“采”。甲骨文的“采”字原是用手采摘茶葉的形象,金文的“采”字和小篆的”采“字都是繼承甲骨文發展而來的。
古代把對卿大夫的封地叫”采邑“,漢代的宮女叫”采女“,《書經》裏說:”以五采彰施於五色。“這時,”采“的意思已經由”采摘“的本義發展為表示瑰麗的顏色。在距今1500多年前出現的“彩”字,是個新起的以“采”表音以“彡”表意的形聲字,表示“多種顏色”和由顏色而誕生出來的“文彩”、“光澤”的意思。這樣,“彡”是表示“色”的符號。
《說文》:“彩,文章也。從彡,采聲。”鄭珍說文新附考:“按經史皆作采,後加系作?,又仿彣字加彡,更晚出。”《玉篇》:“彩,文章也。”彩字在字書中最早見於南朝梁《玉篇》,當產生於漢魏兩晉時代。傳世戰國文獻凡有彩字者,當為後人傳抄翻刻所致。采、彩為古今字,采本采摘之采的初字,借用為彩色之彩,後造彩字成為後起本字,表示采之借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