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寶寶在外地是可以接種疫苗的,現在全國已經實行國家免疫規劃統壹管理,只要帶上寶寶的接種證就可以在全國任何地區可以進行接種;
2、在外地接種時,家長壹定要帶上寶寶的接種證,以便於工作人員確定此前接種的記錄以及後續接種計劃;
3、在外地社區服務站接種時,家長可以帶齊身份證以及孩子的出生證明等重要證件,以免影響疫苗接種進程。
嬰兒疫苗異地接種需要以下資料:
1、在外地打預防針需要出生證明、預防接種本、所在居住地證明、戶口本;
2、預防接種實行居住地管理,兒童離開原居住地期間,由現居住地承擔預防接種工作的接種單位負責對其實施接種;
3、並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為托幼機構、學校查驗預防接種證等提供技術指導。
綜上所述,小孩異地打預防針無需任何的手續,只需要帶上小孩的疫苗接種本即可,在接種疫苗之前,有必要了解小孩是否有過敏史和禁忌癥,有過敏史和禁忌癥的兒童不應接種疫苗或延期接種疫苗,禁忌癥是指活動性肺結核、腹瀉、發燒、急性傳染病等,可在小孩恢復健康後接種。
法律依據:
《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國家對兒童實行預防接種證制度。在兒童出生後1個月內,其監護人應當到兒童居住地承擔預防接種工作的接種單位為其辦理預防接種證。接種單位對兒童實施接種時,應當查驗預防接種證,並作好記錄。
兒童離開原居住地期間,由現居住地承擔預防接種工作的接種單位負責對其實施接種。
預防接種證的格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