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飛機行李規定:
第壹條 航空隨身行李必須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1、件數不得超過1件;
2、重量不得超過5千克;
3、體積不得超過20厘米×40厘米×55厘米
4、例外:可以攜帶類似腰包似的小包壹個、筆記本電腦包1個。
第二條 隨身行李液體攜帶規定
乘坐國內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可隨身攜帶總量不超過1升的液態物品(不含酒類),超出部分必須托運。
乘坐從我國境內機場始發的國際及地區(港澳臺)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隨身攜帶的液態物品每件容積均不能超過100毫升,且必須能盛放在壹個最大容積不超過1升(建議規格20厘米×20厘米)、可重復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超出部分應托運或在安檢處自行放棄。
飛機托運行李規定:
1,免費行李額: 持成人票或兒童票的旅客,每位免費行李額(包括托運和自理行李)為:頭等艙40公斤,公務艙30公斤,經濟艙20公斤。持嬰兒票的旅客,無免費行李額。
2,隨身攜帶物品: 持頭等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兩面件物品;持公務艙或經濟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隨身攜帶壹件物品。上述兩項每件的體積均不得超過20×40×55厘米,總重量均不得超過5公斤。超過規定件數、重量或體積的限制,應作為飛機托運行李托運。
3,不準作為行李運輸的物品: 國家規定的禁運物品、限制運輸物品、危險物品以及具有異味或容易汙損飛機的其他物品,不能作為行李或放在行李內托運。旅客不得攜帶管制刀具乘機。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或鈍器應隨飛機托運行李托運,不能隨身攜帶。
4,不準在飛機托運行李內夾帶的物品: 旅客不得在飛機托運行李內夾帶重要文件和資料、外交信袋、證券、貨幣、匯票貴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它需要專人照管的物品。航空公司對飛機托運行李內夾帶上述物品的遺失或損壞按壹般飛機托運行李承擔賠償責任。、
5,行李包裝: 飛機托運行李必須包裝完善、鎖扣完好、捆紮牢固,並能承受壹定的壓力。對包裝不符合要求的行李,航空公司可拒絕收運。
禁止隨身攜帶但可托運的物品的有關規定:
中國民用航空局規定,在中國境內乘坐民航班機禁止隨身攜帶以下物品,但可放在托運行李中托運。禁止乘機旅客隨身攜帶但可作為行李托運的物品包括:
菜刀、水果刀、大剪刀、剃刀等生活用刀;
手術刀、屠宰刀、雕刻刀等專業刀具;
文藝單位表演用的刀、矛、劍;
帶有加重或有尖釘的手杖、鐵頭登山杖,棒球棍等體育用品;
以及斧、鑿、錘、錐、扳手等工具和其他可以用於危害航空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銳器、鈍器;
超出可以隨身攜帶的種類或總量限制的液態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