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來了樓上漏水找誰?
1、找樓上業主:如果樓上業主確因裝修或鋪設水管造成樓下住戶“受水”,樓上住戶應及時查找漏水原因並進行維修,還應當就其不當行為給樓下住戶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物權法》第九十二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2、找開發商:房子還在保修期內,又確信不是人為破壞時,不管是受損業主還是樓上鄰居業主,都應及時讓開發商進行修補處理。當開發商按業主要求,派人來修補後,仍未解決漏水問題或維修不到位,反復兩次後,業主可以自行找人進行維修,費用由開發商來出。當開發商不予理會時,受損業主可以到當地質監部門進行投訴,或將開發商起訴至法院。
所以,樓上漏水有可能是樓上住戶的原因,也有可能是開發商的原因,但不論何種原因,您應先向樓上住戶主張賠償,如其有足夠和充分的證據可以證明為開發商的原因,則由開發商進行賠償。也可能會存在開發商和樓上住戶互相推諉的情形,妳可以根據遭受損失的程度估算數額與樓上住戶協商,協商不成的話,您應對兩方提起訴訟,以確定責任的歸屬,彌補遭受的損失。
發現漏水後,應該怎麽處理?
1、首先應當保護現場,並進行證據固定。例如拍照、錄像錄音等證據收集。
2、進行協商,可先找小區物業或社區,讓他們給出意見,或讓他們去找樓上的鄰居,進行協商修補。
3、若協商不成,請有評估資質的企業,如價格認證中心等,到現場進行評估。等待有關手續完備後,再向法院起訴為妥。
樓上漏水到樓下的法律處理案例
案例1:二樓漏水壹樓遭淹名貴書畫損失慘重
2011年6月5日7時許,古浪縣男子王xx發現,自己承租該縣供電公司辦公樓壹樓的xx畫室外間走廊及裏間字畫儲存室地面均有積水,店內名貴字畫受損,遂向xx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報警,並電話告知二樓承租者高xx。
此後,王xx壹紙訴狀將xx縣供電公司和高xx告上法庭。2012年7月9日,xx法院壹審判決xx縣供電公司賠償王xx字畫損失10萬元,高xx賠償王xx字畫損失15萬元。王xx、高xx、xx縣供電公司均不服判決,提出上訴。xx市中級法院征詢雙方當事人意見後委托中國書畫鑒定管理中心甘肅中心進行了鑒定,確定賠償總額為118.4萬余元。2012年12月14日,xx市中級法院二審改判高xx賠償王xx損失49.7萬余元,xx縣供電公司賠償王xx損失21.3萬余元,王xx自己承擔損失47.3萬余元。
2014年3月31日,甘肅省人民檢察院向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民事抗訴。當年12月5日,經省高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高xx在2014年12月15日前賠償王xx水淹的字畫損失24萬余元,xx縣供電公司不再進行賠償。
案例2:三層樓3家人衛生間漏水壹年多
2015年5月17日,蘭州市七裏河區建西東路寶豐花園業主張先生稱,該小區已建成10多年,他於2013年11月買了現住的二手房。剛入住後就發現房屋內衛生間漏水,他拆開衛生間的吊頂,發現大片墻頂都被水浸泡,水珠壹滴壹滴往下掉。
張先生家住5樓,當時6樓正在裝修,其懷疑是樓上的衛生間漏水導致自己家漏水、墻皮發黴。可是找到樓上的住戶才發現,6樓衛生間也存在漏水的情況。4樓的住戶也找到張先生反映,4樓衛生間的房頂也在漏水。張先生說,他們曾找過小區負責水電維修的李師傅,但是對方並沒有來維修,並解釋他在外地,沒法來修理,建議找物業徐經理。但是,徐經理電話卻壹直關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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