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不可以隨便給別人看,不可以隨便給人。
身份證使用註意事項:
1、現在所使用的身份證,大多是二代身份證,個人信息儲存在身份證的芯片中,壹旦身份證不慎丟失或是被盜,丟失的身份證只能掛失,不能註銷,免得使得個人的財產和信息有失去保障,面臨危險。
2、當身份證被盜或是其他原因丟失後,應該立即到當地派出所報案,並且開報案證明。並且在派出所開具補辦證明。同時登報聲明丟失的身份證作廢。當自己丟失的身份證被犯罪分子利用給自己帶來麻煩時,可以把自己開具的報案證明,補辦證明,登報聲明拿出來作為證據。
3、當在行走或是通過其他途徑拾到別人的身份證時,不要隨便使用,最好及時交給當地的派出所或公安部門處理。冒用或是騙用別人身份證的行為都是屬於違法犯罪的行為,最終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4、在使用身份證的時候,當發現有人擅自復印自己的身份證,掃描自己的身份證時,要及時阻止,以免給自己帶來無法預料的後果。並且自己身份證上面的信息不能讓人隨便記錄。
擴展資料:
居民身份證分為實卡身份證和EIDCard,是用於證明持有人身份的壹種法定證件,多由各國或地區政府發行予公民。並作為每個人重要的身份證明文件。
中華人民***和國居民身份證簡稱“身份證”。1984年4月6日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和國居民身份證試行條例》,並且開始頒發第壹代居民身份證。2004年3月29日起,中國大陸正式開始為居民換發內置非接觸式IC卡智能芯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二代身份證表面采用防偽膜和印刷防偽技術,使用個人彩色照片,並可用機器讀取數字芯片內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