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羅雲熙斥跟車跟拍者壹事,我看到羅雲熙微博的時候,感到十分震驚。因為羅雲熙給我的感覺是壹種溫文爾雅,性格很好,不是暴脾氣的那種人。不過我看了內容以後,我感覺要不是把人逼到這個份上,明星也不至於在微博上說重話。
很多人覺得明星作為公眾人物就應該被拍。首先羅雲熙,作為壹個演員,演員是他的職業。撇去這壹層,他私下也是壹個普通人,沒有任何壹個普通人希望自己的生活被曝光。要采訪他就提前約好時間做正式上場的訪問。而不是像他微博中斥責的那樣那些跟車偷拍者。《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第六項的規定: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偷拍偷拍顧名思義是不正當的拍攝,是違法的,靠違法手段拍攝的照片更是不光彩的。
隨著香蜜沈沈燼如霜的熱播,羅雲熙走上了大眾的眼前。壹方面依靠粉絲,他得以接到更好的資源,使得自己越來越火,另壹方面壹些狂熱的粉絲也為他的生活造成了壹些煩惱,例如微博他斥責的跟車偷拍者就是私生飯的壹種。這些私生飯為了滿足自己的壹己之欲跟拍偷窺明星及其家人的日常生活。私生行為不僅會對偶像產生巨大的困擾,跟車偷拍這種行為也會對社會帶來安全隱患,影響公***交通秩序。
我雖然不是羅雲熙的粉絲,但是我在這件事情上是支持他的。明星也是人,也會有自己的生活。最後,私生飯不是飯。侵犯他人隱私是違法行為。堅決不能助長代拍這種不良風氣。有那份閑錢買偷拍的照片,不去多買點明星代言的產品,商業價值高了才能讓妳家哥哥越來越火,在娛樂圈站的更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