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壹個駕駛員,我每次在馬路上行駛的時候看見那些亂闖紅燈的行人和電動車我都非常的氣憤。因為他們在法律上作為弱勢群體,我們作為機動車只要對他們刮碰,就要對他們負相應的責任,我壹直認為這是非常不公平的事情。
如果每壹個人都能換位思考,遵守交通規則,那該有多好。現在到路上非常的擁堵,尤其是趕上上下班早高峰晚高峰的那個階段,如果因為行人闖紅燈,那麽司機就在路上多等幾分鐘而且還會更多,關鍵闖紅燈的並不是壹兩個人還有很多人。
所以新規的出臺讓我覺得非常的公正,因為電動車闖紅燈這件事情真的應該限制壹下,不單對其電動車本人的生命安全有壹定的保障,也對道路上的司機有壹個很好的安慰。而且騎電動車的人群大部分都是中老年人。他們本身精神頭就很不足,而且橫沖直撞很正常。
如果說真的發生了幾件這樣的交通事故,而肇事方因為電動車違章而沒有賠付任何的醫藥費,我相信闖紅燈的機動車電動車駕駛員會越來越少。我們不可能壹直的去包容弱者,因為我們社會的素質需要提高,當我們的約束力不可能讓他們做出改變的時候,就需要用法律條文來約束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