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醫療糾紛事件有了最新進展:該市第壹人民醫院副院長邵建政、兒科主任謝秋已被暫停職務,當事醫生吳艷、藥師繆潔暫停醫療執業,監察部門已介入調查。 “11·28”醫療糾紛事件發生後,張家港市委、市政府迅速成立醫療糾紛處理領導小組,就醫療糾紛中醫院管理、診療過程、崗位履職等情況,對值班醫生、值班護士等18名當事人進行了調查。
同時,在患兒家屬尚未申請啟動醫療糾紛技術鑒定的情況下,張家港市衛生行政部門啟動了行政調查程序:申請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組就診療和搶救過程進行調查,聽取了夏臣森家屬陳述,對市第壹人民醫院醫師、護士進行了詢問。
經調查,專家組認為:急診接診醫師擬診基本正確、治療符合規範,醫院搶救及時。在治療搶救過程中,醫院存在的缺陷為,鹽酸甲氧氯普胺和碳酸氫鈉應當要避免配伍(配伍是醫療專業名詞:配伍是指有目的地按病情需要和藥性特點,有選擇地將兩味以上藥物配合同用),但目前未見該配伍引起患者死亡的報道;由於患兒病情變化急驟,病程短暫,醫院對患兒出現的病情突然變化認識不足。
對患兒的死亡原因,專家組認為可能為過敏性休克、暴發性心肌炎或病毒性腦炎。但患兒死亡後未做屍檢,封存的剩余液體未做檢測,無法最終確定死亡原因,醫院存在的缺陷與患兒死亡之間的因果關系也無法判定。目前,監察部門已經介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