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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海南省萬寧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為進壹步優化我市事業單位人才結構,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提高事業單位人員整體素質,市政府決定面向全省公開招聘市檳榔產業局等11個事業單位34名工作人員。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有關規定,結合我市事業單位用人需求,制定本方案。

壹、基本原則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積極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標準,擇優聘用,促進我市事業單位人才結構的改善和優化,努力建設壹支素質較高、專業配套的事業單位人才隊伍。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市政府成立市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其具體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黃小平(市政府副市長)

成 員:李 寧(市政府辦主任)

唐敏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歐明智(市編委辦主任)

蔡冰晶(市監察局局長)

沈春強(市財政局局長)

劉定翔(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

蔡吉林(市農業局局長)

崔天星(市民政局局長)

任少波(市水務局局長)

吳福榮(市海洋與漁業局局長)

陳雨絲(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

文 軍(市紀委監察局派駐組組長)

唐躍成(市保密局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辦公室設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由唐敏智兼任辦公室主任,陳文君、潘宜德、吳學科、潘國壇(市人社局)、黃焱清、吳小煒(市編辦)、文競清(市紀委)等為成員。

三、招聘名額

招聘名額34名。其中:

(壹)市檳榔產業局6名;

(二)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站4名;

(三)市農業執法大隊1名;

(四)市殯葬管理所4名;

(五)市矛盾大調解中心2名;

(六)市三防辦3名;

(七)市機關事務管理局5名;

(八)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3名;

(九)市政府采購中心2名;

(十)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2名;

(十壹)市海洋監測站2名。

具體招聘單位職位及人數見附件。

四、招聘政策

(壹)招錄職位壹般設置年齡為“十八周歲以上,三十五周歲以下”,不得隨意縮小報考年齡範圍;

(二)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招考職位要求和各單位的實際,盡可能放寬專業、學歷、戶籍、年齡等條件;

(三)招考職位專業性較強的,專業設置至二級學科;其他招考職位應盡可能不限專業;

(四)學歷條件的設置應為國家承認的高等教育學歷,原則上設置為大專(含大專)以上;

(五)戶籍條件應限於海南省戶籍(含海南省生源)。

五、招聘對象和條件

(壹)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的國家統壹招收的全日制應往屆大中專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沒有違法違紀行為;

(2)年齡具體以崗位公布的年齡條件為準,年齡的計算時間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4)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工作能力;

(5)身體健康;

(6)符合招聘崗位的其他要求。

2.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黨紀、政紀處分及勞動教養、刑事或治安處罰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審查的;

(2)曾被開除處分的;

(3)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六、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發布招聘信息、組織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政審、擇優聘用、簽訂合同的程序,進行公開招聘。

(壹)公告。由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海南日報》、萬寧市電視臺、萬寧市政府網站等媒體上發布招聘啟事。具體通告時間由領導小組確定。

(二)報名。

1.應聘人員可到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名,並填寫《海南省萬寧市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同時提交3張2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相片;

2.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大中專畢業生就業介紹信、畢業證書和計劃生育證明等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未領取畢業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憑學校出具的學歷證明和就業推薦表報名。在職考生報名時須提交原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否則不予報名。報名審核後留存復印件,原件退還本人;

3.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壹個招聘崗位,按崗位進行招聘。崗位招聘名額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小於1:3,不足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減少該崗位招聘名額。要求碩士研究生學歷報考崗位的應聘人員未達到1∶3比例的,可適當放寬比例。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招考計劃的崗位,允許報考人員在統壹報名結束後2日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聯系人:吳先生,聯系電話:62237035。

(三)資格審查。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統壹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招聘條件者,在萬寧市電視臺和萬寧市政府網站公布名單。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成績各為100分,按筆試成績占60%和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成績。

1.筆試。

由領導小組委托省內有資質的部門進行命題及閱卷。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的基礎理論、基本技能、專業知識和參照《招考公務員考試提綱》等相關內容。公***基礎知識主要包括國家的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公***管理、科技知識等基礎性知識。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舉辦培訓班。

2.面試。

根據招聘崗位及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分別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次確定面試對象,最後壹名成績並列者壹並進入面試。面試內容:綜合分析、人際關系協調和語言表達能力等。面試命題和評分由市招聘領導小組委托有關專家負責。

3.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生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五)體檢。考試成績入圍人員作為擬聘用人選進行體檢。參加體檢的人員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本崗位計劃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考試成績相同的,取筆試高分者)。

(六)政審考察。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在校或工作(待業)期間現實表現、遵紀守法、計劃生育等方面情況,包括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的情況。

(七)聘用。經體檢、政審合格的入圍人選,進行張榜公示,公示無異議者,經領導小組審核,報市政府批準後正式聘用。對體檢、考核不合格者或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者,造成的空缺,可從報考同壹崗位的考生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公開招聘的時間和地點由領導小組另行確定。

七、聘用人員的管理和待遇

(壹)應聘人員聘用後,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人事、編制等職能部門按規定給予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納入編制管理。

(二)招聘人員試用期壹年,試用期滿後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三)招聘人員須在編制限額內進行。

(四)招聘人員聘用後,其工資和各項保障,根據單位機構性質,由市財政部門按財政全額預算納入核撥,不沖減用人單位人員原工資及經費。

八、工作經費

招聘工作經費由市財政核撥。

九、紀律和要求

(壹)領導小組成員和參與招聘工作人員須嚴守工作紀律,工作認真負責,做到認真、嚴謹,避免紕漏。

(二)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全體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必須嚴守工作程序,接受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象,真正體現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

(三)應聘人員在筆試、面試過程中須自覺嚴守紀律和規定,嚴禁考場作弊,壹經發現,嚴肅處理,對參考人員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本方案未盡事宜,按職能和業務範圍,分別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萬寧市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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