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國王沒有任何權利。
早在很久以前,西班牙就開始實施君主立憲制。君主立憲制就意味著國王已經失去了實質的權利,或者說只給他保留了非常有限的權力。這也意味著,國王沒有實質的統治權力,也不能幹涉政府內政,壹國之君也只是國家的象征。
在西班牙人的眼裏,西班牙王室只是壹個文化的標誌。雖然西班牙依然存在著不少廢除王室的聲音,但是更多的人認為將王室保留下來就是將西班牙的歷史保存下來。不過,和英國女王相比,西班牙國王擁有更多的權力。在西班牙國王面前,英國女王可以算作是有名無實的人物,雖然她是幾十個英聯邦國家的名譽元首。
西班牙的歷史:
1402—1521年,阿拉貢王國、勃艮第王國和葡萄牙王國是西班牙日後成為帝國的模範。這個時候,在收復失地運動末期期間,卡斯蒂利亞的國王收取其附庸摩爾人的格拉納達王國(Taifa)進貢之黃金(Parias),並容許其存在,因此讓黃金能從非洲尼日爾運送到歐洲。卡斯蒂利亞也開始向北非擴張,與葡萄牙帝國爭雄。
1402年,卡斯蒂利亞國王恩裏克三世在1402年派遣諾曼底探險家讓·德貝當古,開始在加那利群島建立殖民地。阿拉貢國王斐迪南二世與卡斯蒂利亞王國的伊莎貝拉壹世兩位天主教君主(Reyes Católicos)聯婚,通過卡斯蒂利亞王位繼承戰爭排除了葡萄牙人的幹預後,使得兩國變成壹個***主邦聯,仍有其獨立管理,卻由同壹個君主政體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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