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淮安市購買住房,不再需要提供1年及以上個稅或社保證明,包括購買新房、二手房,但仍限購壹套。當地戶籍家庭的限購政策不變,繼續執行限購兩套的政策。
淮安市的限購政策已經執行了近三年。2017年5月27日,淮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了《市政府辦公室關於進壹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的通知》,其中第二條規定,調整市區(不含洪澤區)住房購買政策: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申請購買第1套住房時,應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淮安市累計繳納1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暫停對已擁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暫停向擁有2套及以上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
該通知第二條還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向不符合條件的購房人出售新建商品住房,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向不符合條件的購房人提供居間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