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此次事件中我們可以看到,考生雖然偽造了清華大學錄取通知書,但因為並沒有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和危害,清華大學也沒有因此而利益受損,所以警方說此考生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壹.未導致惡劣的社會影響和事實危害。是否構成犯罪主要的因素包括了行為主體、危害行為、犯罪對象、危害結果、因果關系幾個要素,主要是看嫌疑人的犯罪行為是否造成了危害,危害包括惡劣的社會影響和犯罪對象的利益受損。從此案中我們可以看到,考生雖然造成偽造清華錄取通知書的犯罪事實,但並沒有產生危害結果,也沒有因此導致因果利害關系的發生,所以警方認為考生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二.清華大學也未因此導致利益受損。第壹條已經說過了,考生的這種行為並沒有產生危害,清華大學也並沒有因為考生偽造清華錄取通知書的行為而導致利益受損。
三.清華大學實有獲益。在此案中,清華大學並沒有利益受損,反倒是因為此事的曝光而成為頭條新聞,無形中更加擴大了清華大學的知名度。塞翁失馬,焉知禍福! 從這方面來講,清華大學在此事中是小有受益的。
考生通過偽造清華錄取通知書,以期得到社會的認可,最終卻因為偽造的錄取通知書中,出現明顯的錯別字,反倒成為了笑話。所以我們不管在做任何事情,都要腳踏實地,通過自己的努力和實力來實現,妄想通過自己的小聰明來達成自己的理想和目標,最終會被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該考生也不要氣餒,妳還很年輕,只有真正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去改正,還是有很多機會的。哪裏跌倒哪裏爬起來,加油吧,清華大學就在那裏等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