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Tour)來源於拉丁語的“tornare”和希臘語的“tornos”,其含義是“車床或圓圈;圍繞壹個中心點或軸的運動。”這個含義在現代英語中演變為“順序”。後綴-ism被定義為“壹個行動或過程;以及特定行為或特性”,而後綴-ist則意指“從事特定活動的人”。詞根tour與後綴-ism和-ist連在壹起,指按照圓形軌跡的移動,所以旅遊指壹種往復的行程,即指離開後再回到起點的活動;完成這個行程的人也就被稱為旅遊者(Tourist)。
“旅遊”從字義上很好理解。“旅”是旅行、外出,即為了實現某壹目的而在空間上從甲地到乙地的行進過程;“遊”是外出遊覽、觀光、娛樂,即為達到這些目的所做的旅行。二者合起來即旅遊。所以,旅行偏重於行,旅遊不但有“行”,且有觀光、娛樂的含義。因此,旅遊的定義可如下表述:旅遊是人們為尋求精神上的愉快感受而進行的非定居性旅行和在遊覽過程中所發生的壹切關系和現象的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