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的禁表示活動受限制。
“未滿十八歲禁止關註”包含有警示的意思,指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得瀏覽的互聯網內容。因為互聯網是開放的,即使某個網站刊登某些少兒不宜的內容,比如成年人夫妻生活的文字,但很難在技術手段上對讀者的年齡層次作出限制,於是,這些網站在頁面上作出了這樣的提示。
之所以將十八歲以下的青少年稱之為未成年人,是因為他們的自控能力較差,容易受到壹些不良信息的汙染,從而對其本人和社會產生危害。所以,“未滿十八歲禁止關註”的網站當然是指那些不良網站上的有害信息,包括黃賭毒等政府嚴禁刊登的信息(如某些國家的情色卡通、漫畫等視頻信息)等。
眾所周知,未成年人犯罪是社會控制和自我控制弱化的結果,所以只有大家都參與,才能抑制青少年的犯罪行為,營造壹個有利於他們成長的社會環境。國家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有很多法律,如《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還有如《憲法》、《刑法》、《民則通法》、《婚姻法》、《義務教育法》等許多法律法規,都對保護未成年人作出了明確規定。關於未成年人上網,國家《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網吧、電腦休閑屋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不得接納未成年人”,目的之壹就是為了防止他們在壹個人的情況下接觸有害信息;《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已經納入了國家的立法計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