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毆打醫生,這當然屬於醫鬧事件!
壹、事件概述1.起因
這起醫鬧事故發生在江蘇宿遷,時間是8月26號。
被毆打的醫生姓陳,是江蘇宿遷泗陽當地醫院的壹名急救科醫生。
26號醫院接到120急救電話,電話裏有人焦急的告訴接線員有壹名年輕女性剛剛割腕自殺了,血流不止急需搶救。
醫院方緊急派了急救車以及幾名醫護人員隨行前往現場搶救受傷女士。
到達事發地點後,醫生先是粗略給受傷女子包紮止血,然後就用急救車將受傷女子以及另外兩名當事人拉回了醫院。
根據傷口大小、流血情況和傷患的反應,醫生判定受傷女子傷情不重。
在下急救車時,先是陳醫生下車,然後受傷女子和其他幾名隨行人員依次下車。
2.變故
誰知,變故突然就發生了。
隨行的壹名高姓男子,即受傷女士丈夫的朋友突然沖到陳醫生面前對其進行毆打,邊毆打還邊辱罵醫生。
隨行的其他幾名醫護人員趕忙上前拉扯。
隨即受傷女士的丈夫也上前加入毆打醫生的行列,並且還態度十分囂張的斥責醫生下車時沒有攙扶他的老婆,該打雲雲。
3.結果
最終接到報警電話的公安警察趕到醫院將打人的兩名男士控制並拘留回派出所。
幸運的是,被毆打的醫生受傷不重,此事並未造成嚴重後果。
被拘留後,打人的兩名男士也意識到了自己錯誤,並向醫生道歉。
4.導火索
據悉,無論是割腕自殺的女性還是打人的兩名男性事前都有飲酒,而且喝酒比較多,都已經到達半醉不醉的地步。
過量飲酒害人不淺也再次在這件事情上得到了充分的體現。
二、關鍵字縱觀此事件,有幾個關鍵詞值得讓人關註:醉酒和醫鬧。
1.拒絕過量飲酒
酒文化是我國的壹項傳統文化,古往今來,無論是文人雅士還是鄉野村人,都喜歡把酒言歡。
喝酒並沒有問題,但是過量喝酒卻是萬萬不可以的。
如果該事件中的女士沒有過量飲酒很有可能就不會割腕自殺,如果她的丈夫和朋友沒有過量飲酒也許就不會暈頭毆打醫生。
2.醫鬧被禁止而且違法
醫鬧,這個詞語我們並不陌生,指的是患者或者患者的家屬,因為診斷結果或者其他原因,無理由的在醫院鬧事或者毆打醫生的行為。
醫鬧這壹行為是被明令禁止的且違法的。
三、精講分析在該事件中,打人的兩位男士毆打醫生的原因僅僅是醫生下車時沒有攙扶受傷女士。
這個打人理由完全沒有依據,甚至可以說是滑稽。
1.不用攙扶是前提
首先,在這個事件中,受傷女士受傷的是手腕不是腳,而且傷情並不嚴重,神誌清醒,行動完全可以自主。
既然她可以自主下車,隨行醫生當然可以不用攙扶她。
如果非要用這個理由來毆打醫生,只能說是無理取鬧,惡意挑事。
2.丈夫的責任更大
再者,受傷女性並不是壹個人就醫,她的丈夫和朋友都有陪同,最應該攙扶受傷女士下車的肯定是她的丈夫。
然而受傷女士的丈夫並沒有攙扶自己的妻子,反而責備與毆打為自己妻子看病的醫生,不僅耽誤了自己妻子看病的進程,而且事後還被拘留導致自己的妻子無人照顧,著實讓人無法理解。
3.良好的醫患關系十分重要
醫生這個職業是值得尊重的,雖然現實生活中,有些醫生不正確的做法損害了醫生這個神聖的職業,但是只要是壹心救死扶傷、尊重患者生命健康的醫生就都是好醫生。
建立良好的醫患關系離不開患者方與醫院方的***同努力,而良好的醫患關系對於我們每個人其實都是重要的。
總而言之,這起醫鬧事故中的打人者已經被拘留受到了應有的懲罰,也希望大家能夠尊重醫生,建立良好的醫患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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