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在古代地位低下,犯了罪當然要比男人悲慘,但女性監獄卻是極其稀少的,為何?
因為女人壹旦被打入大牢成為女囚,就意味著失去了封建時期最看重的東西:貞操,而大多數女性在失去貞操後的選擇便是壹頭撞死。
因為大多數封建朝代在將犯人帶入大牢前,都會進行肉體體罰,最常見的形式便是苔杖,也就是打屁股。
打屁股可不是電視上演的,畢竟導演還得考慮過審問題,事實上,杖臀的必需條件就是褪去褲子,無論男女,皆是如此。
這就意味著,女性犯罪後,入監獄前,都要經歷大庭廣眾之下褪去褲子,拋開打的疼不疼不論,就這壹脫褲子的舉措,對視貞操如命的古代女子來說,足可以讓她選擇壹頭碰死在公堂之上。
如果忍過了這壹劫的女人會怎麽樣呢?對她們來說,那將是人間煉獄。
古代衙門的牢獄,骯臟黑暗,男女監獄並沒有什麽嚴格的界限,壹旦進入大牢,意味著女囚很可能成為獄卒們的玩弄工具,貞操二字更是不要提了。
因此,歷代朝廷對將婦女收監是持非常謹慎的態度的,比如《大明律》中有明文規定:
婦女除犯死罪及奸罪要入監收禁外,其余犯罪壹律交丈夫或親屬收管,聽候傳喚,不得入獄監禁。
可見,雖是封建社會,但是對於女性犯罪,還是最大程度上防止其受虐受辱的。
那麽犯了死罪和奸罪的女人,可就不在這律法保護範圍之內了,她們將經受的淩辱,是無法想象的。
雖然《大明律》中也有規定,奸淫女犯者,輕則苔杖流放,重則判死,但對於獄卒這幫執法者來說,這些律法都是壹紙空文。
女犯監獄壹般由名為官媒婆的女性獄卒看守,但基本上形同虛設,甚至還成為女犯們受淩辱的幫兇。倘若女犯有幾分姿色,便成了男性獄卒的性奴,往往輪流去對這種女犯進行奸淫,成為他們肆意妄為的奴隸。
總之,在古代,女人壹旦進了監獄,所有的尊嚴、貞操都將蕩然無存,剩下的便是終日的被人淩辱、奸淫,直到有壹天自行結束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