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春梅女法官被殺案已經有了最終定論,雖然說犯罪嫌疑人被執行死刑,但是卻無法挽回這位正義女法官的生命。尤其是看到周春梅女兒思念媽媽的臉時,多少人不禁動容。僅僅是為了壹己私欲,為了內心當中的記恨就殺害了這樣壹位正義的女法官,這樣的人死有余辜。
女法官被閨蜜殺害犯罪嫌疑人在訴訟的過程當中發現,主理這起案件的正是自己的老同學和好閨蜜,所以內心當中就想通過人情,使正義的天平傾向自己,數次通過打招呼以及人情的方式,均被自己的老同學拒絕,當案件敗訴以後,去把所有的問題都推脫給老同學,以至於內心當中產生仇恨,最終對自己的老同學下了殺手。
站在法律的角度看案情首先對於周春梅女法官來說,不僅僅維護了法律的正義,同時也證明了法律的公正,對於屢次拒絕老同學的打招呼,沒有任何人質疑周春梅女法官不盡人情,反而認為這就是楷模和榜樣。作為犯罪嫌疑人而言,原本就是由於自身過錯以及理虧敗訴,敗訴以後不計劃如何開始新的生活,反而對周春梅女法官心生怨恨,原本殺人泄憤就是惡性案件,更何況這件事情在社會當中影響惡劣。
不要試圖挑戰正義包括我們在日常生活當中也是如此,千萬不要試圖挑戰法律以及正義,如果每個人都能夠按照法律所規定的內容去生活,那麽在生活當中則會少了許多惡性案件。
雖然在審判過後犯罪嫌疑人流下了眼淚,但是卻壹點都不值得同情,紮在周春梅女法官身上的十幾刀,刀刀都捅在社會的核心,同時也捅在周春梅家人的內心當中,由於自己的扭曲和壹己私欲,隨意剝奪他人的生命,那麽迎來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