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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發現品或者禁止出口的物品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走私罪的補充規定》第二條 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珍貴動物及其制品、黃金、白銀或者其他貴重金屬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 金。和<中華人民***和國文物保護法(修正本)>中的第二十五條 私人收藏的文物,嚴禁倒賣牟利,嚴禁私自賣給外國人。
如:
嚴禁倒賣、走私三級以上(明清以前)的文物。 金銀和貴重金屬制品不得私自賣往國外
2 被禁止的著作、文獻、資料等
3 電子郵件或網址列表 中國公安部公***信息網絡安全監察局表示:買賣E-mail地址屬違法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和國刑法》、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和民法通則,對出售人進行處理。
4 國內域名 根據《中國互聯網絡域名註冊暫行管理辦法》的規定:禁止轉讓或買賣帶CHINA和cn結尾的域名。
5 醫療及醫療器材 醫療廣告以及醫療藥品、器材。
6 處方藥物及其原料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相關規定
7 人體器官、遺體等
8 需要執照或者許可才能使用的設備 如:廣播發射臺、衛星地面接收 系統、遠距離無繩電話等
9 偽造證件 如:偽造的駕駛執照、身份證、 檔案及其他證件;戶口轉讓;有關政府的許可證。
10 帶有攻擊性的種族主義物品,反宗教信仰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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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右列條件的音像制品
根據《音像制品管理條例》中的 第三條音像制品的經營活動應當遵守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堅持為人民服務和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傳播有益於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思想、道德、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禁止經營有下列內容的音像制品:(壹)危害國家統壹、主權和領土完整的;(二)煽動民族分裂、 破壞民族團結的;(三)泄露國家秘密的; (四)宣揚淫穢、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五)誹謗、侮辱他人 的;(六)國家規定禁止出版、傳播的其他內容。
如:
反動、色情等違反規定的音像制品。還包括:
1)色情寫真集,ELF、TTN等公司出品的VCD,H-GAME;
2)雜誌:閣樓(penthouse) 花花公子(playboy)...
; 3)VCD、DVD、LD、錄像帶等周邊產品。龍虎豹......(香 港);日本動畫VCD--同級生,下級生,遺作,臭作,桃音老師, 居侯天國,禁斷的血族(姐妹花),***都市,***學院,***大戰 女間諜,誘惑......(此類動畫稱為H動畫);
4)色情電腦遊戲:同級生,下級生,遺作,臭作,無人島物 語,事務女郎中文版,金瓶梅......
根據《音像 制品管理條例》中的第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購買、偽造音像 出版單位的名稱或者版號,不得從事非法音像制品出版活動。
如:盜版的軟件或音像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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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右列條件的計算機 、軟件等相關制品
根據《國家版權局關於不得使用非法復制的計算機軟件的通知》為了有效實施《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和《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相關規定。
如:無註冊號的磁帶或光盤等、***享軟件。Beta級或未經授權公布的軟件。未同設備捆綁出售的OEM軟件。為破解正版軟件密碼而設計的解密軟件。
根據《計算 機軟件保護條例》 第九條軟件著作權人享有下列各項權利: (壹)發表權,即決定軟件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開發者身份權,即表明開發者身份的權利以及在其軟件上署名的權利; (三)使用權,即在不損害社會公***利益的前提下,以復制、展示、 發行、修改、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其軟件的權利; (四)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即許可他人以本條第(三)項中規定的部分或者全部方式使用其軟件的權利和由此而獲得報酬的權利; (五)轉讓權,即向他人轉讓由本條第(三)項和第(四)項規定的使用權和使用許可權的權利。
如:科研用軟件--未經授權的某銀行的操作系統、某網絡公 司的數據庫程序、某導彈發射程序。
13 盜版及仿制品 包括圖書、雜誌、印刷品、軟件,光碟,影像制品,音像制品,音樂,電影,電視節目等;私自提供下載、刻錄、翻印的上列產品;由設計師設計的服裝,手表,配件;註冊成為專利或者商標的品牌及其產品。
14 煙酒
15 色情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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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流通的股票、債券和抵押品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證券法》的第三十壹條 依法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法律對其轉讓期限有限制性規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內,不得買賣。第三十二條 經依法核準的上市交易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應當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
如:證券、股票、債券、彩票、流通的認購證。
17
錢幣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禁止非法買賣流通人民幣。
如:人民幣(第三版以後,正在流通的人民幣)、假幣、流通錯幣。
根據 "《中 華人民***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的決定" 第七條 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禁止外幣流通,並不得以外幣計價結算。
18
抽簽、售賣的票 據及彩票
如:
1)車票等是通過客運局統壹發行,銷售的,不允許個人買賣。
2)北京地鐵月票
3)火車票(少量個人余票允許非盈利性買賣)
19 郵品及相關物品 根據國家郵政局制定《集郵市場 管理辦法》規定:
如:1949年以後,印有中華民國的字樣的郵票不能出售。
20 偷盜品,走私品 所有的水貨,走私貨
21 犯罪工具 如:撬鎖設備等
22 危險物品 如:易燃品、易爆品、腐蝕性物品等。
23 軍火武器 包括輕武器,彈藥,刀具等。
古董或收藏類除外(如果弓弩之類體育器械寫明殺傷力很大, 也要刪除)
24 警用和軍用設備 如:監視,監聽類設備, 與警方有關物品: 警服,警徽等。
25 管制刀具 匕首、三棱刀(包括機械加工用 的三棱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相類似的單 刃、雙刃、三棱尖刀。
26 動物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野生動 物保護法(附英文)》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出售、收購、運輸、攜帶國家或者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實物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
如:國家保護級動物(標本、活體或相關產品)以及恐龍化石,化石蛋,包括人體器官。
27 飼料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國務院令第266號《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中15,16,17,18,19條等規定。
如: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飼料或飼料添加劑,禁止對飼料、飼料添 加劑作預防或者治療動物疾病的說明或者宣傳。
28 ***物
29 煙花爆竹
30 騷擾、侵犯他人權利的物品 如:個人私密資料。
31 被認為具有攻擊性的物品
32 手機SIM復制卡 國家有關規定
33 代收費商品 直接代收費的商品,如"付款單位"、"本店交費XX元"、代收費會員卡等。
34 其它 所有以上未列出的中國法律、法規、條例或者規定嚴禁或者限制銷售的物品或者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