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公式為: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假如您中獎5,000,000元,應繳納的
個人所得稅為: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5000000×20%=1000000元
(個人所得稅由發放獎金的單位代扣代繳)
扣稅後您個人實得4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