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立醫院的醫療收入屬於非稅收入。非稅收入是指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聲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者提供特定的公共* * *服務、準公共* * *服務所取得的財政資金,是政府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非稅收入是政府參與國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壹種形式。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範圍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入、罰沒收入、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主管部門集中收入、政府財政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等。公立醫院屬於事業單位,是指由政府舉辦並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醫院,即國有醫院和國家資助的醫院,也可以理解為國有醫院。醫院分三級,壹級是社區醫院,二級是縣(區)醫院,三級是市級醫院。
法律依據:《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非稅收入,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依法行使政府職能,利用國家權力、政府信譽、國有資源(資產)所有者權益等取得的各類收入。具體包括:
(壹)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三)罰沒收入;
(四)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
(五)國有資本收益;
(六)彩票公益金收入;
(七)特許經營收入;
(八)中央銀行收入;
(九)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
(十)主管部門集中收入;
(十壹)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
(十二)其他非稅收入。
本辦法所稱非稅收入不包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指計入繳存人個人賬戶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