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人們很少把來歷不明的財富據為己有,往往會上交國家。青海貴德縣女民兵陶就是當時的典型人物。
6月的壹天,1982,天氣很熱。陶和他的哥哥陶恩明承包了貴德縣花園裏的自來水管道維修。因為水管被埋在樓梯下面,所以維修前需要挖地面和樓梯。許多人不願意幹這份工作,但陶和他的兄弟不怕疲勞和艱苦,他們毅然接下了這份工作。
在挖掘的過程中,陶感覺手裏的鏟子碰到了什麽硬硬的東西,亮晶晶的東西順著鏟子流了下來,甚至淹到了她的腿。陶意識到這些東西非同尋常,可能很有價值,於是他立即和他的兄弟把這裏的情況報告給了縣裏。
縣裏趕緊派人去挖。後來,陶才知道這些亮晶晶的東西是銀元和銀邊飾。有679,865,438+0銀元和65,438+0,568銀元路緣石,還裝了兩臺拖拉機。當時這些銀元折合人民幣36.9萬余元,不知道現在值多少錢。
隨後,陶的事跡在貴德縣傳開,壹些全國性媒體也刊登了陶的光輝事跡。陶被評為全縣先進個人,榮立三等功。不久後被青海軍區評為精神文明先進個人標兵,記壹等功壹次。
1983年,陶被評為全國“三八”紅旗手,參加1987年英雄模範大會,獲得“三總部”頒發的榮譽證書,記壹等功。
陶並沒有因為這件事情而覺得有什麽了不起。雖然國家給了她足夠的榮譽,給了她很多的獎金,但陶只把自己當成壹個普通人。獎金也回饋了社會,不僅照顧了孤寡老人,還資助了壹個學生從小學到大學畢業。
如今,陶已安度晚年,壹家人和睦相處,十分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