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風險往往伴隨著收益,彩票也不例外。我們買彩票,需要承擔壹定的風險。如果我們沒中,我們買彩票的錢就浪費了。在這樣的條件下,冒險的人自然擁有彩票獎金的絕對所有權。雖然中獎號碼是彩票店店主推薦給彩民的,但是店主並沒有出錢買彩票,所以店主自然沒有資格獲得獎金。如果獎金可以通過簡單的口頭推薦來瓜分,那就太不合理了。
從中獎規則來看,彩票中獎後有兩種領獎方式。壹種是中獎者自己領取,壹種是中獎者委托他人領取。然而,無論哪種方式,都需要獲勝者的許可才能領取獎品。彩票店老板也在事情發酵後發表了自己的看法,稱雖然很可惜,但也沒辦法。畢竟彩票不是他自己買的,自然錯過了獎金。
如果我們確定了壹件事,我們最好自己去做,而不是像彩票店老板壹樣,分析了很久才把號碼推薦給別人。如果我們沒有承擔風險的勇氣,我們自然沒有資格獲得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