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確認私募基金是否構成非法集資的主要認定標準如下;
和公募基金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相比,私募基金在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監管比較寬松,故私募基金的投資更具隱蔽性、專業技巧性,收益回報通常較高,也很少出現道德風險。
因為投資目標更具針對性,能為客戶度身定做投資服務產品,能滿足客戶特殊的投資要求,所以是大多數金融玩家的首選投資方式。當然也是非法集資常常裝扮的對象。
私募基金
是依照公司法或者合夥企業法等法律成立的實體企業,資金的來源主要以非公開方式向少數特定機構和特定自然人募集投資人,壹旦出資即成為基金的股東或者合夥人,募集資金壹般交由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投資運用。
相對於公募而言,就證券發行方法的差異,以是否向社會不特定公眾發行或公開發行證券的區別。
非法集資
是壹類罪名的集合。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準,以發行股票、證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壹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予以回報的行為。
區別:是否公開募集
私募基金,顧名思義只能私下向特定的對象募集,而不能像公募基金(需要具備更苛刻的條件和審批手續)向公眾推廣募集。因此,公募基金的壹些方法,在私募基金上是嚴格禁止的。
比如,不得通過報刊、電臺、電視、互聯網等公眾傳播媒體宣傳,不能通過傳單、手機短信、微信、博客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
實踐中,理財講座、投資研討會等宣傳形式無形當中把私募基金資金募集行為推向了犯罪的邊緣,基金公司應謹慎對待。如果相關機構采取上述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和推介,則有可能觸犯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這壹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