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準備申請材料:
1、填寫《東莞福彩關愛基金重大疾病救助項目申請表》1份。
2、身份證明。本人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非本市戶籍人員提供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工作證明(勞動合同、工作證或單位出具的證明資料),其在莞子女提供在莞居住地所在村或社區出具的居住證明;在莞現役軍人及隨軍家屬提供有效的部隊證明。
3、家庭困難情況證明。重點優撫對象、城鄉低保對象提供由民政部門核發的有效證件及復印件;困難殘疾人提供由殘聯核發的有效證件及復印件;特殊困難家庭提供由戶籍所在地(本市戶籍)或在莞居住地(非本市戶籍)村或社區出具並經鎮街民政部門審核的證明。
4、醫院出具的醫療費用單據(住院證明或發票)或社保結算單據原件及復印件。
5、提供與申請者身份證姓名相符的銀行卡或存折原件及復印件。(除醫院出具的醫療費用單據或社保結算單據外,其他證件的原件只用於查驗,與原件相符的由接收單位在相應復印件上加蓋“與原件相符”印章,查驗完畢後原件將歸還申請者)
二、向慈善會申請
申請者持相關申請材料到市慈善會進行申請,市慈善會負責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確認,將符合救助條件的申報材料公示3天,調查情況屬實並公示無異議的,交“市福彩關愛基金”評審小組審批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