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準,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壹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許多人認為錢存在銀行利息低,不合算,自己又沒有投資的專長。所以,壹見有人能給高額利息,或者看見他人從非法集資中獲得了豐厚的利益(往往是表象的),便經不住誘惑,不加以思索,迫不及待地把自己辛辛苦苦積攢的血汗錢,甚至不惜押房子賣房子集資,借給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準的單位和個人。殊不知,如此,參與到非法集資中,往往會讓自己遭受莫大的損失,不但利息成為肥皂泡,而且本金也會雞飛蛋打。 非法集資的危害是巨大的,不僅擾亂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還會危害群眾和社會,損害群眾利益。許多市民滿懷信心把錢借出去,開始也嘗到壹點甜頭(利息),但最後卻是血本無歸,真是欲哭無淚。發生在我們身邊的吉首市集資案就是典型,當錢像空氣壹樣蒸發掉以後,受害的是廣大群眾。有的市民不僅因集資返貧,窮得連日常生活用品都買不起了,甚至無家可歸了;有的市民雖然沒有到如此地步,但是壹個錢恨不得掰成兩瓣花。據到過吉首市的人說,2元壹坐的空調公交車都沒有人坐了,許多出租車司機都下崗了。可見,非法集資對市民的危害是巨大的。 嚴重危害社會。非法集資不但破壞國家金融正常運轉,還會擾亂社會秩序,損害政府及國家形象。當非法集資案爆發以後,社會治安就會出現震蕩,市民出行安全系數下降,違法亂紀的犯罪現象也會增多,當地經濟也會嚴重下滑。 可見,非法集資的危害是巨大的。除了有關政府積極打擊非法集資外,廣大市民還應該加強自我防護意識,增強自身的免疫力,拒非法集資於千裏之外。只有這樣,非法集資就會無法生存,才能銷聲匿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