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是行政單位,屬於公務員性質。行政單位是指實施國家行政管理、組織經濟和文化建設、維護社會公共秩序的單位,主要包括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其他機關和實行預算管理的政黨。
貫徹國家、省、市有關財稅政策、法規,組織起草財政、稅收、采購、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資產評估、財務會計、債務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政策。制定全市財政預算收入計劃,管理和監督各項財政收入,負責組織耕地占用稅和契稅的征收管理。
主要職責
負責本級財政收支管理,負責編制本級年度預算草案和決算並組織實施。受市人民代表大會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本級和全市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決算。制定行政事業單位支出標準和定額,審批本級部門年度預算和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並組織實施。
負責本級非稅收入和各類基金的管理,制定彩票管理制度,監督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管理債務和主權外債業務,防範金融風險。管理財政票據,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非貿易外匯,參與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積金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