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移民
家庭移民是合法進入美國並在這個國家獲得永久居留權的主要途徑之壹。它被授予的主要條件是,親屬是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綠卡持有人),可以贊助妳在美國的生活。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綠卡持有人)必須提交親屬*證明他有足夠的資產支持妳。
根據移民法,美國公民和永久居民的親屬移民分為兩類:
1.直系親屬:配偶、21歲以下未婚子女、美國公民收養孤兒、美國成人父母(21歲以上)。
2.兄弟姐妹是美國公民/永久居民或其他親戚。
直系親屬和永久居民的美國簽證不在報價原則範圍內。
2.獲得綠卡彩票
贏得所謂的綠卡抽簽對很多人來說是進入美國的真正機會。每年美國政府都會為想移民到這個國家的人提供有限數量的公民居留許可證。在這種情況下會優先發給在美數量很少或不足的國家。妳必須遵循特殊條款和做好準備後參加抽獎,在抽中的情況下還需要通過在美國大使館的面試。
3.勞工移民
勞動移民為進入美國並成為這個國家的公民提供了足夠的機會。
壹些類型的外國工人可以永久進入美國,這意味著獲得永久居留許可證(綠卡)。這種狀態為在美國生活和工作提供了不間斷的機會,並可能在五年內申請成為美國公民。
EB-1-優先員工
有非凡的能力。這樣的申請人不需要特定的工作邀請。到達美國後,他們必須活躍在自己擅長的領域。
優秀的教授和研究人員。到達美國後,申請人必須在大學或相關研究機構工作。
過去五年,跨國公司的主要經理在海外辦公室/子公司或美國總部工作。他們五年的職位必須與主管或經理的能力相匹配。他們進入美國的目的必須是行政工作。
EB-2-個人具有高級學位和特殊能力
該領域的高級學位必須高於學士學位,或者學士學位加上至少5年的專業記錄。
特殊能力是指在科學、藝術或商業領域具有專家水平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