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取締:對於嚴重違規賬戶,可以采取措施予以取締,即取消其基金交易業務資格,禁止其開展相關業務,以起到震懾作用。
3.處罰責任人:對涉及違規的個人可追究其法律責任,如罰款、行政拘留、刑事處罰等。
4.公開曝光:通過公開曝光違規賬戶和責任人信息,警示其他投資者和從業人員不得參與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和公平競爭環境。
5.加強監管:進壹步加強基金交易市場的監管,完善監管制度和規範,減少違規行為的發生,保護投資者利益和市場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