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錢不重要嗎?錢又太重要了,因為如果沒錢,就什麽東西都換不回來了,包括在醫院付醫藥費救妳的命。所以它不是絕對重要,它只是相對需要。把錢看作是壹種“需要”,是壹個重要的觀念。
絕大數的東西都可以用錢換回來,只要用錢就可以解決的事情,錢就會被需要,同時也就不會是什麽大問題。所以天底下跟錢有關的事情都不是什麽大問題。錢很重要,但是如果妳只是缺錢,問題就真的不大。
沒錢從來就不是絕望。沒錢是痛苦、是困境,但不是絕望,因為還有希望。錢按照物質不滅定律,它從來都沒離開過妳,它只是暫時放在別人的口袋裏。
人們最常擔心的和錢有關的問題只有兩個:擔心錢不來和擔心錢跑掉。以至於老是有人在問:“我買這個東西,花這些錢值得嗎?”
買壹輛爛車被夾扁,和買壹輛好車它救妳壹條腿的時候,我問妳50萬值不值得?是不是壹定要發生之後,才知道值不值得?
所有的事情要怎麽樣讓妳的價值觀改變,覺得值得、義無反顧、太劃算了?
有壹天我在高速公路上開車。換車道時,前面那輛車輪子底下突然飛出壹樣東西,我來不及閃開,壹個大概跟小孩的頭壹般大小的水泥塊,“碰!”壹聲打在我車頭上,當時我也沒停就繼續開。
到了目的地之後,沒多花精神去細細研究車子受損的狀況,就進去打球了。我告訴每壹個朋友,我真是鴻福齊天啊!我告訴大家我有多幸運:那塊石頭只要再彈高10厘米,它就不會被車頭擋到,就會沖著擋風玻璃來,就會打到我!還好,它只是砸在引擎板上,還把大燈砸破了。(連奔馳車的前引擎鋼板都能夠凹進去。妳看那力道!)
後來板金、烤漆、外加換壹組燈總***花了我6000元。我很高興,而且是連著高興了好多天,我覺得買我的臉或是我的命,竟然才花了6000元。
觀念不壹樣的人會怎麽看這件事?
“真是的,那麽大壹條路,我怎麽那麽倒黴呀?那天整條路上的20萬輛車裏,我可能是唯壹被K到的。”
這種人會自怨自艾地說:“我真的是人世間最衰的人!”
就這樣子想,那麽在往後的幾天裏,相信妳去談什麽生意都不會太好。而且妳會處心積慮想找個機會把那6000元“拗”回來。6000元妳覺得能買什麽呢?多買壹條命嗎?
我就是這樣看錢的,我願意盡可能地把我看錢的角度說給妳聽。不見得對或錯,但是最最起碼,我沒有為了想要錢而作奸犯科,沒有因為錢多玩物喪誌,沒有因為錢少懷憂失誌,更沒有因為四處借錢而扭曲變形。
所以,看見報章上比比皆是的為錢反目、兄弟鬩墻、鄰居失和、兵刃相見、血流五步……(不是危言聳聽,2004年2月4日的《時報》社會版上就有7則類似新聞。這種也叫新聞?這算什麽我們應該吸收的信息?)我更想著應該把我對錢的觀念和妳分享。因為我錢多不亂,錢少不慌,希望妳也可以。 ---------------
“把錢談好”
---------------
在“錢”這件事上,我是壹個幸運兒:我所有的工作都正是我熱愛的興趣,我所有的興趣都讓我賺錢!
妳如果喜歡畫畫,妳的畫就要能賣錢。否則妳就得去上沒興趣的班,賺到買材料過生活的錢,熬到退休存夠老本,然後邊吃老本邊享受早年來不及過的癮。這樣當然也是人生,可是好像就將就委屈了點,最多我們也只能稱之為“樂在工作”而已。
就像很多人喜歡賭錢,其實,他們喜歡的是:賭錢而贏錢。(享受興趣的同時壹定要能賺錢才是真享受。我還沒聽說過有人光是愛賭,傾家蕩產還歡欣鼓舞說很爽的!)
我很幸運而且壹直在享受,我是“工作就樂”。我喜歡說話,喜歡表演,喜歡寫文章……而這壹切都變成了我的工作,我還同時因此賺錢。
能壹直有錢可賺是讓我繼續工作的原因,這壹點無可否認。很多人或許會強調自己選擇工作的唯壹考量是興趣,努力的動機是實現願景雲雲。他們說的我都同意,只不過如果沒有理想而且可以與日俱增的待遇條件,前面說的就只是說說而已了。
績優的大企業為了挽留傑出的棟梁人才,提供舒適的工作環境,培養對企業的認同,凝聚企業向心力,構築***識及***同目標等等,這些當然都是方法,但最有效而且穩固的基礎還是“錢”。
2003年度,美國年終獎金拿最多的人***得到13億元,臺灣的鴻海年宴上抽中大獎的員工得到價值1000萬元的10萬股股票。問題是他們在高興之余,都必須在該企業繼續呆上個若幹年,因為獎金是以股票、現金、認購權等不同形式逐年發放的。錢,當然還是最有效的絆馬索。
承認錢對妳的舉足輕重,有助於妳在決定或談判事情時有正確的出發點。
在洽談許多表演的細節時,我總是第壹件事就要“把錢談好”。常常發覺很多人因為對錢曖昧不明、閃爍猶豫的態度而把好好壹件事談到崩盤的地步。
拿了滿意的酬勞,我會在臺上意猶未盡、全力施為。拿了七折八扣的酬勞,我依然會賣力演出,因為那是對我自己行業與專業的尊敬。但是下壹次,可能沒有下壹次了。
大家都知道,演出的過程裏,時常會有很多意外的插曲,可能會有突發的狀況,這時壹個有經驗的演出者可以預先看出端倪,並提供意見加以改善,或者隨機應變,甚至化危機為良機,制造意想不到的效果。
過去壹些合作的單位常常因為苛刻四五千的經費,而讓觀眾把活動批評得體無完膚,這是愚蠢的錯誤。
英國當代舞臺劇表演者史渥·賈本得說過:“當被尊重的時候,我的表演是無價的。當不被尊重的時候,我的表演就會很貴。所以我無論如何,都要做壹個表演的人。無價又昂貴。”
“把錢談好”並不壹定指的是“把錢談高”,有些時候反而是“把錢談好不要錢”。清楚地說,是要“把有關錢的事情談到清楚明白”。
我做了很多很多不見得賺錢的演出,卻心安理得無怨無悔,原因很簡單:那是我談好的了。
很多藝人參與公益活動,大家很容易把它想成沽名釣譽,或說得好聽些是建立形象。其實,沽名釣譽也好,建立形象也罷;積存福德也可以,回饋社會也行。說明白壹點,這壹次不賺錢的原因是:為了賺更長久的錢,為了過去已經賺到的錢,為了其他的事可以賺錢,為了提醒和創造更多的機會來賺錢……如此而已。---------------
有錢人,壹定有他富有的道理
---------------
“錢”是人類以物易物行為進程裏的插曲。我付出勞力,不管是劈柴種谷,目的只有壹個:就是“溫飽”。可是半路殺出的程咬金就叫做“錢”。漸漸地,我劈的柴、種的米都必須拿去賣,換成錢,然後再去買溫飽。如果我很會買又很會賣,只要劈少少的柴,種少少的米,我就可以很溫又很飽!這個買賣的過程就成了“貿易”,而我,就成了壹個“好”生意人。
後來社會分工越來越細,劈柴種米的人少了、十行百業的人多了,於是社會就用“錢”來把這壹切原本單純而越來越復雜的依存關系串連起來,就成了今天的世界。
要想清楚“錢”,就要先看清楚“錢”的真義:無中生有的交易和轉換。
妳現在上的班、做的工,對全人類提供的服務有多少?妳就領到那份與服務代價相對等的“錢”。妳可以用這些“錢”再去交易,或轉換成妳所需的壹切:他人創造的服務,那些別人上的班、做的工。
於是有人會提出問題:“我覺得我做得多,可是我領得少。因為我的所得只能換得他人少少的服務。”
答案很簡單:他做的“工”給人類提供的服務效益太差。可能他選錯行,用錯工具,缺乏知識,沒有效率……總之,事倍功半,自然領得少。
“可是我明明看見很多人什麽也不做。每天只是炒炒股票,就領得比我多,享受比我好,大家都替他服務……?”
答案也很簡單。炒炒股票就能賺錢?那還得要眼光獨到、操作得法。懂操作才能抓對時機,眼光準才能選對行情上揚的股票。會行情上揚的股票代表那家公司會賺錢。會賺錢的公司,代表它的產品為人群所需要。越為人群需要的產品,就代表越有價值的服務。那些人將資金投資在壹家能提供“有價值服務”的公司,使這公司資金充裕、擴大規模,就代表可以創造更高績效的服務效能,就代表為人群提供了更多的服務!當然可以領得比他多、享受比他好!
所以,錢是公平的。它從來都是公平地去它該去的地方。有錢的人壹定有他富有的道理,沒錢的人壹定有他窮的原因。別埋怨了。---------------
我的賺錢態度
---------------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這是壹句我從小就會背的話,可是壹直到現在才有了進壹步的理解。
有很多話都是這樣的,壹如我們從小聽老師家長叨叨絮絮,卻全當耳邊風,壹句也聽不進去。說是聽不進去,我們只是當時不明白:耳朵是關不上的,所謂“聽不進去”的話其實是全進去了,只是“有聽沒有見”而已。
直到經事長智,才壹句壹字地從腦子的某個角落裏,把那對應的話給拖出來:開始驗證,有所體會。這句“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差不多也就是這個意思,現在我把它挑出來說,是因為在“錢”這個主題上,這8個字可以提供給我們某壹個足以思考或追求的境界。
我在那段賺錢的日子裏(想想,我現在也還很賺錢,只是和開銷相比起來沒那麽令人驚喜罷了),著實是買了不少東西。當時買東西很簡單,老婆說要買的,買。孩子說要買的,買。自己說要買的,買。生活上需要買的,買。買了會快樂的,更是要買。就是這樣,腦海裏就是沒有浮起過任何與價錢相關的念頭。
從小也不算窮,剛開始賺錢就算順利,剛順利就結婚,剛結婚就當了爸爸,剛當爸爸就開始生小孩,剛生小孩就開始做生意……壹切接踵而至,完全沒有空檔。就因為這樣,我在很短的時間裏改變了許多,尤其是在金錢的尺度上。算壹算,從花300元會考慮(我在服役),到花30萬元會考慮(我同時主持好幾個電視節目),這兩者之間,不過前後三年而已。
也算暴發罷,盡管不如中樂透彩那麽壹瞬之間。但中彩票畢竟只有壹回,我那前後幾年卻是日日三獎、月月中二獎,況且還看不出幾時會停止中獎!在那樣壹個背景之下,買東西時不太去計較金額與價格是很正常的。我那時唯壹計較的,可能只是大家開不開心,包括陪我買東西的人、被我送東西的人、賣給我東西的人、甚至包括在壹旁看見我買東西的人。當然,還有我自己。
現在我看見有人花錢手筆大些,眉頭不皺、眼皮不擡地,當旁人批評他財大氣粗、暴發戶……時,我其實還滿想替他們說說話的。
那不過是大家的尺有長有短不壹樣罷了,在我看來還挺能理解的。而這樣批評的人除了顯出自己對錢的不自在以外,是沒有什麽其他作用的(若妳是衛道人士,大可清者自清,也沒有批評的必要)。當然,如果是耀武揚威、仗著臭錢欺侮人的家夥自然又另當別論了(這時候最有效的克制之道就是用更多的錢臭他)。
在我開始負債的時候,另壹方面,其實我也同時在累積資產。應該這麽說:就在我不停買進資產的同時,我變成了現金負債的狀況:用現金去買東西,東西是值錢的;當缺錢要賣東西換現金,東西是不值錢的。這個道理是鐵道理!不過,在我看起來,倒也有另壹種見解:“買東西時得到的快樂是值錢的;賣東西時不會同時賣掉過去已經得到的快樂。”所以,錢是花不掉的。錢走了,妳壹定得到了什麽。
我用80萬現金去買的車,才開出車廠就大約虧了7萬,隔壹個星期再虧5萬,隔壹年總***應該虧了30萬!用這個想法怎麽還有人敢買車?可見得壹定有另壹個想法在支撐著這壹類的消費活動,那就是:
當我賺錢我快樂,
當我用我快樂賺來的錢買我喜歡的東西時,我更快樂,
當我用我買來的東西證明我自己時,我超級快樂,
當我快樂時,我賺更多錢!
當我賺更多錢時,我更是無比超級勁爆大快樂!
所以,花錢是壹種投資,快樂的投資!
花錢的目的應該是創造更多更大的賺錢機會!
其實這樣看“花錢”這碼子事還算是消極的。我還會這樣看:花錢,是壹種行為的過程。在過程之中我們唯壹會減少的,就是錢。那麽,來看看我們多了些什麽:
第壹,妳已經知道的:消費的快樂。
第二,當然會得到的:妳買的東西。
第三,附帶壹定有的:購物的經驗(包括買貴了的教訓和買到便宜的得意)
第四,有可能得到的:信用的累積(包括刷卡積分,店家因熟悉而漸漸產生的常客折扣)。
第五,說不定會有的:人脈的拓展(包括賣妳東西的人和分享消費過程的人)
第六,妳沒有查覺的:選擇的品味(買多了壹定會變精明,品味會提升,包括買檳榔在內)。
第七,我們常忽略的:生活的壹頁(充實的生活來自有目的的行為,沒事幹是會要人命的)。
花錢,妳現在可以同意那是件歡喜的事了吧,所以不以物喜,不為己悲:能夠不因為外在的物體而幹擾思緒,往往就比較不會為壹己的遭遇而自怨自艾、自卑自悲。以下的16個字,是我追求的賺錢態度:不以物喜,不為己悲;大將之風,綽綽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