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社會福利彩票發行收入征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127號文件規定,“個人購買中獎收入不超過10000元的社會福利彩票,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中獎收入超過10000元的,按照稅法規定全額征稅”。
根據稅法規定,福利彩票中獎屬於偶然所得,單註達到或超過10000元,稅率為20%。
雙色球有五個紅球,也就是四等獎。獎金200元,單註獎金不超過10000。即使獎金總額很大,也不需要繳納意外收入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