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擴展資料:
賭博,即用鬥牌、擲色子等形式,是壹種拿有價值的東西做註碼來賭輸贏的遊戲,是人類的壹種娛樂方式。任何賭博在不同的文化和歷史背景有不同的意義。目前,在西方社會中,它有壹個經濟的定義,是指“對壹個事件與不確定的結果,下註錢或具物質價值的東西,其主要目的為,贏取得更多的金錢和/或物質價值”。
1賭博歷史
編輯
舊石器後期
追溯人類賭博史,早在舊石器後期便有“碰運氣”習慣,中國史前文明中大量運用“抓簽”筮蔔方式來判斷兇吉,包括重大戰事均透過蔔卦來決定。東漢許慎《說文》載“古者烏曹作博”,烏曹是夏桀的臣子,由此看來,賭博在中國的夏朝就有出現。5000年前在伊拉克和印度出現了骰子,而且它的足跡遍布希臘、羅馬、中東和瑪雅古文明社會。
古今中外最流行的賭博,大都是“撞數”運氣類,如單雙、骰子、四門方寶,現代公賭的彩票也屬於運氣類賭博。這種聽天由命式的賭博能夠大眾化原因很簡單,它體現了壹種“天意”公允和權威,與人類原始意識與宗教觀念具有同性關系。其次,這類賭博在程序上簡單易懂,不易作弊,適合各種社會人群。此外,還有是娛樂類賭博,運氣結合心智較量,如麻將和撲克;圍棋與象棋這類純智力遊戲則不宜賭博,因為賭博在於驗證“天意”和“運氣”,這是它永遠充滿魅力之處。
宗教
賭博與原始宗教在經驗上無疑是同源產物,即宗教儀式與賭博程序都遵從了天誌選擇安排,它賦予人類社會壹種無與倫比的秩序原則。中國古人把把筮驗“天道”這壹原始經驗推向極致的文化傾向,幾乎貫穿了宗教與政治、經濟之壹切生活當中,由此構造了具有獨特形態的中國古文明,並對於後世中國人的世界觀與人生觀產生巨大影響。中國人之所以熱衷賭博,說明了奉信天道,以致經驗習俗、文化傳統及思維都遵循了天道中心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