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
昌[2015]第1號
各縣(市)人民政府,市直機關有關單位:
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快推進我市養老服務業改革試點,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幹意見》(國發〔2013〕35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湘〔2014〕2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壹.壹般要求
(1)指導思想。以全面深化改革為動力,以不斷滿足老年人日益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著力創新體制機制,激發社會活力,充分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和市場的決定性作用,完善養老服務體系,滿足多樣化的養老服務需求,努力使發展養老服務成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成為擴大內需、增加就業、促進服務業發展、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力量,形成了長沙大力實施“三次”、率先建設“三城”、加快現代化進程的新的戰略支點。
(2)發展目標。到2020年,建成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社會為主導的設施齊全、功能完善、規模適度、布局合理、覆蓋城鄉的綜合養老服務體系。“9064”養老格局(老年人90%依靠居家養老,6%依靠社區養老,4%依靠機構養老)更加健全,養老服務產品更加豐富,市場機制不斷完善,養老服務業持續健康發展。
1.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居家養老服務設施覆蓋100%的城市社區、90%以上的鄉鎮和60%以上的農村社區;生活照料、醫療護理、精神慰藉、緊急救助等基本養老服務覆蓋所有居家老人;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40張以上,全市養老床位總數達到6萬張,其中護理床位占30%以上,社會力量辦學或運營占70%以上;養老服務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市、區、街道、社區四級互聯互通,家庭呼叫服務和緊急救助服務信息網絡實現城鄉全覆蓋。
2.產業規模顯著擴大。打造2-3個長沙養老產品全國知名品牌,培育壹批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和創新型中小企業,培育3-5家大型連鎖服務公司,建設2-3個養老服務綜合體,依托生態旅遊資源建設1-2候鳥養老基地,爭取1-2國內外知名養老服務機構落戶長沙,爭取國內高端養老會展落戶或巡展。養老服務業增加值占服務業比重顯著提高。機構養老和社區居家養老提供了2萬多個就業崗位,拉動了6萬個就業崗位。
3.開發環境不斷優化。養老服務業政策法規體系建立健全,行業標準科學規範,準入、退出和監管機制更加完善。全社會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意識明顯增強,支持和參與養老服務的氛圍更加濃厚,老年人誌願服務廣泛開展,尊老愛老、扶老助老的傳統和文明新風得到弘揚。
二、主要任務
(壹)加快完善養老服務體系。
1.全面發展居家養老服務網絡。建立健全以企事業單位為主體、社區為紐帶的居家養老服務網絡,滿足老年人的各種服務需求。培育發展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企事業單位,為居家老人提供餐、浴、保潔、急救、醫療、法律援助等定制化服務。加快城市老年餐飲場所建設。加快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平臺、呼叫服務系統和應急救援服務網絡建設。(市民政局、市衛生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文光新局、市商務局、市司法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2.不斷發展社區養老服務。社區應當免費提供辦公服務用房,引入各類專業化、社會化養老服務機構,開展日間照料、醫療康復、集中用餐、文體娛樂、老年學習等符合老年人需求的養老服務。發揮社區公共服務設施的養老服務功能,加強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和社區服務中心與社區衛生、文化、體育等設施的功能銜接,充分發揮綜合效益。社區內具有為老年人服務功能的各類設施應當向老年人開放。到2017年底,每個街道至少建成1所日間照料中心或小型養老機構。(市民政局、市衛生局、市文光新局、市體育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3.大力推動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在資金、場地、人員等方面,進壹步降低準入門檻,優化土地供應政策,建立財政補貼制度,引導和鼓勵各類所有制投資者進入養老服務領域,使社會力量成為養老服務市場主體。統籌規劃,建設壹批布局合理、不同規模、不同檔次的社會養老服務機構,為不同經濟承受能力、不同需求標準的社會托養老年人提供多元化、人性化、專業化的有償養老服務,優先滿足失智、失能、空巢等老年人的剛性需求。鼓勵社會力量興辦規模化、連鎖化、家庭化、小型化養老機構。鼓勵社會資本整合改造企業廠房、閑置校舍、酒店、招待所和養老公共後勤服務設施。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轉型為養老院。鼓勵發展養老地產,營利性養老機構和公益性養老機構均可設立。鼓勵建管分離,養老服務設施由投資者建設,由專業養老機構運營。支持有意向的投資者按照養老布局規劃啟動項目建設,確保到2020年新增床位4萬張。(市民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衛生局、市工商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4.辦好公安養老機構。要充分發揮公辦養老機構的養老保障作用,重點為城市“三無”老人和農村五保老人提供免費供養和護理服務,為低收入家庭失能、半失能老人和失獨老人提供低償服務。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市級公辦養老機構升級改造;各區、縣(市)要以政府投資、民建、公助的方式建設壹個300張床位以上的社會福利中心;鄉鎮敬老院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全面實施。開展公辦養老機構運營管理市場化改革試點,實行公辦養老機構輪候和財政補貼制度。(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二)統籌發展城鄉養老服務設施。
1.加強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在制定城市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時,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按照主城區人均使用不低於0.1平方米、望城區、縣(市)人均使用不低於0.2平方米的標準,分區分級規劃。新建住宅區按照每百戶30平方米的標準配備養老服務設施,並與住宅同步規劃、建設、驗收、交付使用。配套養老服務設施的產權及其轉讓責任和義務,應當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須知中公告,並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約定。社區辦公服務用房應當拿出壹定比例的面積用於養老服務。沒有養老服務設施或現有設施達不到每百戶20平方米標準要求的,各區、街道要通過購買、置換、租賃等方式開辟養老服務用房。養老服務設施的配置和建設應當相對獨立,方便老年人開展活動。根據無障礙設施建設相關標準和規範,推進和支持老年人無障礙設施改造,加快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坡道、電梯等公共設施改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隊、市殘聯、市質監局、市城管執法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2.統籌發展農村養老服務設施。要充分利用學校、鄉鎮辦公樓、村民服務中心、醫院、民房等閑置資源,推進鄉辦養老院、村辦養老服務中心(幸福院)、家庭辦養老照料中心等形式的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加快敬老院升級改造,倡導鄉鎮敬老院在滿足五保老人需求的前提下向社會開放,提高運營效率,升級改造為農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區縣(市)政府用於養老服務的財政資金向農村傾斜,農村幸福院的建設和運營納入財政補貼範圍。(市財政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三)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
1.加強教育和培訓。鼓勵高校畢業生從事養老服務。在中等職業學校開設養老服務相關專業和課程,加快培養老年康復、護理、營養、心理、社會工作等專業人才。建立養老服務培訓基地,開展社區和養老機構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推行職業資格認證持證上崗制度,養老護理人員崗前培訓率達到100%,持證率達到90%以上。(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2.改善工作條件。推動養老機構改善養老護理員工作條件,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提高工資福利待遇。市、區縣(市)人社部門將適時發布養老護理員工資指導價,推動建立工齡補貼制度,依法繳納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努力提高老年護理人員的社會地位,在長沙設立“老年護理人員節”,每年評選“十佳護士”和“百佳護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民政局、市衛生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3.增加公益崗位。在政府投資的公辦養老機構、街道(鎮)、社區(村)為老服務機構中,公益性崗位優先安排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困難人員不低於60%的為老服務機構,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民政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4)發揮為老年人服務的社會組織的作用。
1.積極培育為老年人服務的社會組織。建立壹批長沙特色品牌的養老行業協會、老年產品開發聯盟、養老服務行業協會、養老服務企業商會、養老護理研究會等為老服務的社會組織;加強老年協會建設,全市將形成覆蓋城鄉、上下聯動的四級老年協會網絡。(市商務局、市老齡辦、市衛生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2.鼓勵社會組織參與養老服務。支持社會組織參與養老機構建設運營、養老產品開發和養老服務提供,使社會組織成為發展養老服務的重要力量;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為老服務社會組織開展教育培訓、研究交流、咨詢評估等服務,承擔行業標準制定、服務質量評價、服務行為監管、第三方認證等事項,發揮其在行業自律、監督評估、服務中介、風險分擔等方面的作用。建立財政補貼制度,支持基層老年協會運營管理農村幸福院,開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組織鄰裏互助。(市老齡辦、民政局、市財政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3.鼓勵為老年人誌願服務。建立老年人誌願服務登記制度和反饋制度,積極倡導政府官員、企事業單位職工、大中小學學生參與老年人誌願服務活動,支持各類誌願者組織開展誌願服務活動,開展服務窗口創建“敬老文明”、評選全市“十大孝心之星”活動,以孝老愛老風尚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市文明辦、市教育局、市老齡辦、團市委、市婦聯、市總工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五)大力發展養老服務業。
1.為老年人開發產品和用品。支持企業圍繞老年人的衣食住行、醫療保健、文化娛樂等需求,開發安全有效的康復輔助器具、食品藥品、服裝等老年用品和服務;引導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開發適合老年人的理財和保險產品。(市商務局、市衛生局、市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金融辦、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2.打造養老服務產業鏈。積極拓展文化娛樂、體育健身、老年大學、休閑旅遊、社區商業、健康服務、法律服務、精神慰藉等適合老年人的服務,建設壹批功能完善、服務優質、輻射面廣、帶動性強的養老服務企業和養老基地,吸引上下遊企業集聚,打造養老服務完整產業鏈。鼓勵房地產開發商建設集養老住房、養老公寓、養老醫院、養老社區為壹體的養老服務綜合體。(市商務局、市旅遊局、市衛生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文光新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市老幹部局、市司法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3.培育養老產業集群。將養老產業納入全市服務業發展規劃,制定《長沙市養老產業發展規劃》,加強規劃引導,鼓勵中小企業發展,支持龍頭企業發展,打造長沙養老品牌,提高創新發展能力,形成壹批產業鏈長、覆蓋面廣、經濟社會效益顯著的產業集群。(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第三,支持政策
1.完善土地供應政策。將養老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在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中優先安排。養老服務設施用地確定為醫療衛生慈善用地。營利性老年公寓、老年酒店參照經營性用地管理。經民政部門認定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養老服務設施,執行與公辦養老機構同等的用地政策,可依法使用國有劃撥土地或集體建設用地。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用地,應當以招拍掛等公開出讓方式提供土地,使用單位自有土地興辦養老服務設施項目的,需符合城市規劃和養老產業專項規劃的相關要求,可采取協議出讓方式提供土地,使用年限不超過50年。新建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按規劃單獨辦理的,每宗地面積原則上不超過3公頃;醫療、保健、康復等醫療衛生設施集中建設用地不得超過5公頃。(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局、民政局、市衛生局、市工商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享受劃撥土地政策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可以改為營利性養老機構。性質變更時,可辦理協議出讓(租賃)土地手續,繳納出讓金(租金)。轉讓養老服務設施用地,地上建設的養老服務設施應當整體轉讓,不得單獨轉讓或者出售。嚴禁改變養老設施建設規劃條件開發房地產等經營性用地項目,擬改變土地用途的養老服務設施用地由政府收回處置。(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工商局)
從2015開始,社會力量提供的200張床位以上、500張床位以上、1000張床位的養老服務投資項目,可納入各級服務業重點項目,優先保障用地。鼓勵將閑置廠房、倉儲用房、學校、培訓中心、度假村、農場等存量房產和土地改造為養老服務設施,支持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興辦養老服務機構。(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市發改委、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2.完善稅費優惠政策。養老機構提供的維修服務免征營業稅;經認定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合格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養老服務設施,全額繳納的配套費由財政預算安排,通過民政局預算撥付給養老機構,營利性養老機構繳納的配套費的50%由財政預算安排,通過民政局預算撥付給養老機構。養老服務機構確實困難。符合《湖南省殘疾人按比例就業規定》的,可以向當地殘疾人聯合會申請減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養老機構使用的水、氣(燃料)與居民用戶同質同價,用電量按居住用地計價。
3.完善投融資政策。市、縣(市)、鎮(街道)應當加大投入,安排財政資金支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市、縣(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的50%以上應當用於支持養老服務業的發展,並隨著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體育彩票公益金應當為老年人配備健身器材。充分利用中小企業、科技創新、風險投資等扶持資金,以及醫療衛生資金、就業資金、社會保障資金等。,充分發揮投資合力,通過投入資本、直接補貼、項目補貼、財政貼息、風險補償基金、產業發展基金、股權投資等方式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加快進入養老領域。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拓寬信貸抵押物範圍,增加對養老服務業的有效信貸投入。鼓勵養老企業拓寬市場化融資渠道,增強“造血”功能。(市財政局、市體育局、市金融辦、市發改委、市文光新局、市科技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4.完善醫養結合政策。制定支持發展老年護理院的健康醫療保險政策,鼓勵社會資本興辦老年護理院,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養老醫療服務。有條件的養老機構可申請設立醫療機構或養老院,符合條件的可納入醫療保險定點範圍。不具備內部醫療機構的養老機構應當與周邊醫院、社區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合作,實現資源共享。鼓勵衛生技術人員到養老機構工作。養老機構醫療機構聘用醫生、護士、藥師等衛生技術人員,在資質認定、職稱評定、技術準入、推薦等方面享受與公立醫療機構同等待遇。(市衛生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5.調整居家養老服務補貼政策。建立日間照料中心和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分類補助標準,驗收達標後,日間照料中心建設補助按照第壹、第二標準,市財政壹次性補助分別為654.38+萬元、8萬元;運營補貼按照第壹、二項標準,市財政每年補貼5萬元、4萬元。市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運營補貼按照第壹、二項標準,市財政每年補貼3萬元、2萬元。縣(市)財政投入不得低於市級財政補助標準。(市財政局、民政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6.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補貼標準提高。對具有本市戶籍的城鎮困難老年人實施基本養老服務補貼,服務補貼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實施。失能半失能低收入家庭和年滿60周歲的百歲老人,可按月300元申請服務補貼;年滿60周歲的失能半失能低收入老年人、失獨低收入老年人、年滿70周歲的低收入老年人、失能半失能低收入老年人可按400元申請每月服務補貼;年滿60周歲的失能、半失能分散“三無”老人,年滿70周歲的分散“三無”老人,失獨低收入老人,獲得市級以上勞動模範稱號的低收入老人,可按月500元申請服務補貼。服務補貼由市、區政府按照1:2分擔。服務補貼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實施。上述對象入住養老機構的,服務補貼可從入住費中扣除。農村和城鎮困難老年人居家養老政府購買服務補貼辦法由各區、縣(市)制定。(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老齡辦、各區縣政府)
7.建立養老機構建設財政補貼制度。縣(市)社會福利中心、市福利基金應給予重點支持。對社會力量興辦的養老機構,財政部門按照建設1萬元、改建5000元每張床位的標準給予建設補助,芙蓉區、天心區、開福區、雨花區、長沙縣、高新區財政負擔比例為4:6。嶽麓區、望城區、瀏陽市、寧鄉縣由市、區(縣)財政按照6:4的比例承擔。(民政局、市財政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8.建立社會養老機構運營補貼制度。公辦、民辦和社會辦養老機構接收在本市登記的老年人進行社會寄養,運行補貼按老年居民實際人數每床位160元,由市、區(縣、市)兩級財政按建設補貼比例承擔。社會養老機構經批準接收“三無”、“五保”老人的,由縣(市)財政部門在按公辦養老機構標準全額補助的基礎上增加10%。上述基本養老服務補貼、養老機構(包括日間照料中心和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建設和運營補貼、自然增長機制等應在市、區兩級建立。(民政局、市財政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9.建立財政補貼保費制度。支持和鼓勵養老機構購買養老機構責任險,將養老機構場地責任險和老年人“三無”“五保”意外傷害保險納入財政補貼範圍。鼓勵老年人投保健康保險、長期護理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人身保險產品,鼓勵和引導商業保險公司開展相關業務。(市財政局、市金融辦、民政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10.完善市場監管機制。完善養老服務業準入和退出機制。逐步完善養老服務業行業標準,按照屬地監管原則,加強區縣(市)對養老機構服務範圍、服務質量和服務收費的日常監管。公辦養老機構實行政府定價,社會養老機構實行市場定價機制。量化養老服務業發展目標,制定科學合理的考核機制。建立養老服務業統計體系和需求評估體系。開發養老服務管理信息平臺,準確、及時、全面反映養老服務發展規模、水平和行業結構等基本情況。充分利用電子政務網絡,建立全市養老機構數據直報系統,加強養老機構信息采集、存儲、統計和分析。建立養老服務評估制度,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對政府資助的養老項目和補貼的養老需求和服務質量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確定老年人享受基本養老服務和政府支持的等級類型和輪候順序。(市民政局、市物價局、市統計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第四,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長沙市養老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負責全市養老服務業發展的總體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和監管。市長任組長,常務副市長、副市長任副組長,研究室、民政、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工業和信息化、財政、老齡、規劃、國土資源、教育、衛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商務、工商、稅務、社保。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民政局。成立長沙市養老服務指導中心,指導全市養老服務業發展,促進全市養老服務業健康快速發展。其人員編制在民政局內部進行了調整。縣(市)政府參照設立機構發展養老服務業。
(二)完善體制機制。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區縣(市)政府要高度重視養老服務業發展,切實履行統籌規劃、政策支持、資金引導、典型示範、監督管理等職責,研究制定加快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認真落實養老服務業發展的相關任務要求,形成* * *管理、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民政部門要帶頭履行業務監管職能,加強宏觀指導、行業規範、業務指導、信息發布和監督管理。養老機構要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加強監督指導。發展改革部門應當將養老服務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支持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物價部門要探索建立科學合理的養老服務定價機制。財政部門應當逐步建立適應養老服務業發展需要的公共財政投入增長機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制定養老服務公益性崗位細則,加強醫療保險定點管理、養老服務人員管理和職業技能培訓鑒定。衛生部門應研究醫養結合的服務模式,提高醫療服務能力。規劃、國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制定規劃、落實政策,統籌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和土地供應。稅務機關應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商務、財政、文化、體育、教育、旅遊、廣電、新聞出版、公安、消防、質監、工商、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創新政策,加大對養老服務業的支持力度。
(三)加強監督檢查。2015起,將重點任務(詳見附表)分解落實,納入縣(市)政府、市直有關部門年度績效考核內容和為民實事項目,確保責任到位、任務落實。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市直有關部門和區、縣(市)政府工作的督促檢查,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市政府要及時組織專項檢查。
五、本意見自2015年2月20日起執行。
附件:長沙市養老服務業發展扶持政策任務分工
長沙市人民政府
2015 65438+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