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不少朋友都有“壹夜暴富”的夢想,而彩票就是能夠通過合法渠道實現壹夜暴富的事情,在網上我們經常可以看到壹些彩票中大獎的新聞,但事實上,買彩票中獎的概率非常小,彩票中獎後,中獎者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很多朋友對彩票中獎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還不太了解,那麽彩票中獎500萬需要交多少個人所得稅?
彩票中獎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根據現行的個人所得稅稅法規定,個人得獎、中獎屬於偶然所得,偶然所得是對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而征收的壹種稅,偶然所得是沒有起證點的,納稅人需要按照實際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不過國家稅務總局規定,對於購買福利彩票、福利獎券和體育彩票的中獎所得每次在1萬元以下的,暫時免征個人所得稅。例如某人買彩票中獎8000元,那麽無須繳納個人所得稅。對於中獎金額超過1萬元的,那麽將按照全額征收個人所得稅,例如中獎2萬元,那麽則需要繳納4000元個人所得稅。
若中獎500萬,那麽中獎者需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100萬,實際到手的獎金只有400萬,但實際上中獎者到手的獎金通常都會小於400萬,因為很多人中獎後,除了繳納個人所得稅外,還會另外進行捐款用於支持公益事業。
中獎者在領取獎金時,需要扣除個人所得稅,然後在領獎時會有人詢問妳是否願意捐款的問題,很多中獎者覺得自己中了這麽大獎,為社會做出壹點貢獻也是應該的,所以會慷慨捐款,也有人礙於社會輿論,怕有人說自己中了這麽多錢都不願意捐款而捐出部分錢用於公益。
其實彩票中獎後捐款並不是強制性的,中獎者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選擇是否捐款,從法律的角度來看,中獎者不捐款也合法,只要按照規定繳納了個人所得稅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