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主要職能可概括為以下四個方面:壹是管理專項社會事務工作。主要包括民間組織、區劃地名、婚姻登記、殯葬改革、孤兒收養等事務的管理工作。二是負責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工作。主要是農村村民自治和城市社區建設工作。三是協調服務軍隊和國防建設工作。包括擁軍優屬、優待撫恤、烈士褒揚、管理烈士紀念建築物、退伍士兵安置、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和服務管理、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軍用供水等工作。四是負責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工作。包括城鄉低保、五保供養、救災救濟、慈善捐助、福利彩票銷售管理、福利企業和福利機構管理、三峽移民管理以及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