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固定的煙草專賣經營場所;
2、有適應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的資金;
3.煙草零售點應符合相關規定。壹個鎮內相鄰兩個煙草專賣零售點之間的距離小於100米的,居民人數超過600人;
4.有相關工作人員;
5、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煙草許可證所需材料:
1,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經營範圍必須有卷煙字樣);
2.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申請的,還應當提供申請人的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按照行政部門規定的格式填寫完整的申請書;
4.經營場所為自有,提供產權證明。如果是租賃的,提供租賃期限壹年以上的租賃協議並提供房東身份證或房產證復印件;
5、屬外來務工人員的還需持有當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暫住證,有效期壹年以上。
綜上所述,申請煙草許可證,需要有與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相適應的資金和獨立於住所的固定經營場所。辦理煙草許可證壹般需要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等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九條。
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有與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相適應的資金;
(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三)符合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煙草專賣法
第十六條
從事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的企業或者個人,應當根據上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委托,經縣級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審查批準,發給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已經設立縣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經縣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也可以核發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