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不包括三金和衣服。中國自古以來婚姻的締結,就有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
擴展資料:
壹、彩禮簡介:
彩禮在普通理解中,尤指婚戀中男方給女方的聘禮或禮金。在今天的互聯網中,還指朋友之間互贈彩票、祝福的壹種行為。
有些地方習俗稱為納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禮之後,婚約正式締結,壹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時,若女方反悔,彩禮退還男方的;
若男方反悔,則彩禮不退還。彩禮表示女子的身價,有的地區和民族直稱為身價禮。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禮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經濟狀況而定。
彩禮陋習所引發的社會矛盾正日益受到關註,壹些地區為此開展了多種行動進行整治。中華人民***和國婚姻法第壹章總則中的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二、表現方式:
古代:訂婚儀式上,男方家庭會以訂婚男子的名義送給女方壹份由物品和金錢兩部分構成的“彩禮”,其中錢為財(聘金),物為禮(聘禮)。
女方收受彩禮後,也會送男方壹些物品,稱作“回禮”。彩禮中的物壹般都是價高但實用的物品,回禮壹般為女性親手制作的物品。
現代:彩禮被賦予了太多的物質含義,甚至成為沈重的負擔,失去了本意。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彩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