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業會計制度並未廢除。根據規定,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有關中央管理企業,為規範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行為,保證會計信息質量,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財政部鼓勵企業執行企業會計準則,但並未廢止企業會計制度。 是在上市公司範圍內實施的,所以首先上市公司不再使用商業企業會計制度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鼓勵其他企業實施。其他企業即上市公司執行新企業會計準則的,不再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如果其他企業不執行新的會計準則,它們將不得不使用現有的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由財政部根據《會計法》制定,都屬於同壹層次的法律法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者的基本目的是壹致的,即規範企業會計。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的基本內容應保持壹致,以免在實施過程中造成混淆。但是,從新企業會計制度與會計準則的比較中發現,新會計準則與企業會計制度在基本內容上顯然仍有差異。
法律依據: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三條企業會計準則包括基本準則和具體準則,具體準則的制定應當遵循本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