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創業是以大學生和畢業生這壹特殊群體為創業主體的創業過程。雖然國家非常支持大學生創業,但是創業大學生還是需要謹慎。下面就分享給妳,希望妳喜歡!歡迎閱讀!
去年,我面試了壹個大學生,他曾經是壹個在校園裏紅極壹時的企業家。他的項目是校園寬帶賬號,招了幾百個校園代理。他賣的賬號比官方賬號便宜很多。直到他被警方抓獲,大家才發現他上家是通過盜取通信公司內部賬號進行
大學生創業是以大學生和畢業生這壹特殊群體為創業主體的創業過程。雖然國家非常支持大學生創業,但是創業大學生還是需要謹慎。下面就分享給妳,希望妳喜歡!歡迎閱讀!
去年,我面試了壹個大學生,他曾經是壹個在校園裏紅極壹時的企業家。他的項目是校園寬帶賬號,招了幾百個校園代理。他賣的賬號比官方賬號便宜很多。直到他被警方抓獲,大家才發現他上家是通過盜取通信公司內部賬號進行倒賣的。
這名大學生辯稱,他不知道這些賬戶的真實來源。盡管如此,他也觸碰了法律的紅線。所以,無論是在校園還是在社會上,我們都要擦亮眼睛,不能只關註眼前的利益,而完全無視“創業”的正當性和合法性。
另壹位年輕的企業家在看守所接受了我的采訪。在談創業項目的時候,他很投入,說話也很清晰,不像壹個戴著手銬的“犯罪嫌疑人”。此前他是知名的互聯網創業者,有媒體報道過他坎坷的創業故事。互聯網創業容易跟著流量走,但是走極端了。為了提高直播軟件的知名度,在直播中放縱了主播。進了看守所壹段時間後,這位企業家反思了很久。他覺得“創業違背了自己的初心,後悔了”。
現實中,此類案例層出不窮,如利用App幫助用戶套現信用卡、利用網貸平臺吸收存款放貸、開發賭博遊戲等...事實上,這些項目最初涉及到企業合法性的識別和論證。
13大學生創業走錯路,因購買個人信息被拘留。
2017,17年5月3日,三個畢業不到1的大學生,在創業的道路上走錯了方向:他們成立金融公司,低價購買公民個人信息,從事推薦股票的“生意”。警方在壹次入戶調查中發現線索,直至將其拘留。三個人這半年只賺了三萬多,剛好夠開銷。
警方調查發現,杜某、王某、李某三名男青年是同班大學生,畢業不到1年。23歲的杜某懺悔道出了實情。他說,2016,10年6月,他們三個同學畢業後成立了壹家金融公司,做起了“生意”:通過網上認識的“上線”購買公民個人信息,便宜的個人信息每條7、8毛錢,而地位高的個人信息每條10多元,包括地址、職業等。
他們與另壹家金融公司“合作”,推薦客戶購買該金融公司指定的若幹股票。每成功推薦壹個,他們可以獲得100元的提成。截至案發,警方已從3人處采集公民個人信息1萬余條,其中未及時使用的公民個人信息4000余條仍保存在手機、電腦中。據警方介紹,公司成立半年多以來,3個人並沒有多少盈利,只有3萬元,全部用於基本的吃喝開銷。
2.大學生創業誤入歧途,在網上非法銷售彩票獲利30多萬元。
2065438+2005年9月1日,靖江壹男子報警稱,自己在網上被人以幫忙買彩票的形式詐騙了10000元。壹起普通的網絡詐騙案,無意中牽出壹起網絡非法銷售彩票大案,涉案人數18人,銷售額超百萬元,非法獲利30余萬元。臺州市靖江市檢察院對黃等8人犯非法經營罪;周涉嫌非法經營罪、詐騙罪被依法提起公訴。
經警方進壹步偵查,發現該團夥還有壹個幕後老板黃,壹個網上非法銷售彩票的大案逐漸浮出水面。
很快,警方將黃控制。此時,黃大學畢業不到2年。如何從壹名大學生墮落為犯罪嫌疑人,黃向民警講述了自己的經歷。
2065438+2004年9月,大學剛畢業的黃,懷揣著創業夢想步入社會,卻處處碰壁。壹個偶然的日子,黃上網時突然收到壹個彈窗,說可以快速致富。好奇的黃點擊進入:“妳這樣賣彩票,很快就能賺大錢,相信我們……”在銷售員的誘惑下,黃很快就上路了,並從銷售員那裏得知了這個“秘密”。
不久,黃在河南省鄭州市、洛陽市等地租房,並購買了電腦等設備。他以某貿易公司為名,以招聘酒類、化妝品業務員為名,招募周某等人進行網絡銷售,並雇傭王某等人進行裝置安裝、業務培訓和日常事務管理。截至案發,黃等人在網上銷售彩票百萬余元,非法獲利30余萬元。
在創業過程中,還有很多法律問題是應該註意的,也是創業者經常忽略的。
“創業者在創業之初,壹定要註意創業法律風險的防範,加強風險管理意識。”
南京大學客座教授、江蘇諾發律師事務所律師範表示,創業最重要的是人才。很多創業團隊最初是“不告知用人單位”工作,但如果有成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就必須適當終止。否則可能會遇到訴訟,對團隊成員和創業項目都非常不利。這就需要關註創業團隊成員的勞動權限制。
合夥協議問題也值得關註。
範指出,合夥協議不僅可以保護合夥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更重要的是,確保項目健康有序地進行。合夥協議必須明確約定項目定位、發展規劃、團隊劃分、股權設計、合夥人權利義務、虧損承擔、股權約束、薪酬安排、財務管理、進入退出機制等事項。但現實中,很多創業者根本沒有這種意識,創業之初不簽合夥協議的情況並不少見。壹旦他們的想法不壹致或者中途因故退出,就會產生糾紛甚至官司。
此外,部分創業團隊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不強,財稅意識淡薄。他們隨意簽訂個人財產和公司大鍋飯、融資合同,無視對賭條款、稀釋與反稀釋條款、風險補償條款、清算條款、公司權限安排等條款的約定,以及“朋友”之間的不正當競爭,都為後來的糾紛埋下了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