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清遠市英德市富強路英城街道辦事處對面
工作時間:
聯系方式:
清遠市清城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地址: 清城區環城二路西湖花園A15號小區9-3棟
工作時間: 周壹至周五 08:30-11:00,14:30-17:30
聯系方式: (0763)3392112
清新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地址: 玄真路16號
工作時間: 周壹至周五:08:30-12:00;14:30-17:30;周六周日不上班
聯系方式: (0763)5810964
陽山縣民政局-婚姻登記中心地址: 陽城鎮連江大道170號
工作時間: 周壹至周五 08:30-12:00,14:30-17:30
聯系方式: 07637803139
連南瑤族自治縣婚姻登記處地址: 廣東省清遠市連南瑤族自治縣民族二路57號
工作時間: 周壹至周五 08:30-11:00,14:30-17:30
聯系方式: (0763)8668132
佛岡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地址: 廣東省清遠市佛岡縣教育路301
工作時間: 周壹至周五 08:30-11:00,14:30-17:30
聯系方式: (0763)4272356
連南瑤族自治區婚姻登記處地址: 廣東省清遠市連南瑤族自治縣文明街2號附近
工作時間:
聯系方式:
結婚登記需要什麽手續和材料
結婚登記流程大致如下:
(壹)申請
符合結婚登記要求的持相關證件、證明和3張登記照片,***同親自到壹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根據工作人員的指引填寫申請登記聲明。
結婚登記申請準備材料視具體情況而定,如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需持有本人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婚檢證明、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等材料,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攜帶離婚證件。
外國人,如常駐我國的外國人、外籍華人等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登記,需持有本人身份證件(護照或其他國籍證件)、《外國人居留證》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能有效證明自己婚姻狀況的證明等材料。
(二)審查
婚姻登記處會對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核對與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無誤,不明之處,婚姻登記管理機關通常會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情況下還會要求當事人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三)登記領證
對於符合結婚條件的,婚姻登記機關會予以登記,然後進行結婚證的頒發;對離過婚的當事人,婚姻登記機關會註銷其該當事人的離婚證;必要情況下,婚姻登記處還會出具《不予辦理結婚登記告知書》,說明不能給他們進行結婚登記的理由。
離婚辦理需要什麽手續和證件
離婚登記程序辦理如下:
(壹)申請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壹同到相關的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並提供以下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結婚證;
2、辦理離婚登記所需的身份證件,如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通行證、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等;
3、在現場填寫的《離婚登記申請書》。
(二)受理
工作人員會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範》有關規定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初審無誤後,發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不符合離婚登記申請條件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必要時按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申請告知書》。
(三)冷靜期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並向當事人發出關於離婚登記申請受理的回執單之日起30天內,當事人的任何壹方不想離婚的,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回執單找不到的可書面說明情況),到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並按照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的相關規定來填寫好《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經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後,發給關於撤銷離婚登記申請的確認單。從離婚冷靜期期滿後三十天內,雙方未***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離婚證的,當做撤回離婚登記申請處理。
(四)審查
在離婚冷靜期結束後30天內,(冷靜期期間屆滿最後壹日是節假日的話,以節假日後第壹天作為期間屆滿的日期),雙方當事人應按規定攜帶相關的證件、材料,如離婚協議書、結婚證、雙方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護照、通行證、身份證等,***同到婚姻登記機關,按規申請發給離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依據《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的規定來執行、審查,對與離婚登記條件不符合的,不給予辦理,必要時婚姻登記機關可按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告知書》。
(五)登記和發證
婚姻登記處依據《婚姻登記工作和規範》規定,予以相關登記並給當事人發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