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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觀察與思考5438+065438+10月65438+2005年5月17: 15
觀察員劉曉林。
我們經常看到,在富人享受每桌十幾萬元的“豪華大餐”,幾十萬元的世界名表也可以作為禮物贈送的同時,許多貧困家庭卻在為孩子的學雜費而苦苦掙紮。這就是中國的貧富懸殊。壹方面是大量的農村和城市貧困人口,另壹方面是貧富差距的拉大。
事實上,“分配不公、貧富差距過大”是目前人們最關心的熱點之壹。調查顯示,2004年,最富有的10%家庭與最貧窮的10%家庭的收入差距超過8倍。城鄉貧富差距也在擴大。雖然國家統計數據顯示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為3.2倍,但目前的收入統計和調查數據並未將城鎮居民在公共醫療、養老、住房、教育等方面的非貨幣化福利和補貼計算在內。如果這些都換算成錢,城鄉收入差距可能是5-6倍甚至更高。前不久媒體公布,現在農村收入相當於10年前的城市收入情況,也就是說城鄉差距超過10年。
社會財富越來越集中在少數特定收入群體手中,與中低收入者形成巨大的“分配差距”。這種收入分配結構的深刻變化也是中國新時期貧富差距突出的原因之壹。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了“減貧”,這是和諧社會的關鍵。如何解決收入分配問題也是縮小貧富差距的重要手段。
分配結構的新變化導致貧富懸殊。
我們知道,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國財政有三大職能:資源配置職能、收入分配職能、經濟穩定和發展職能。當前,需要特別關註國民收入的收入分配功能或再分配功能。
國民收入的分配可以分為兩部分: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目前國內的主流觀點是,國民收入初次分配要註重效率,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國民收入再分配要註重公平,政府要調節收入差距,防止兩極分化。這個觀點可以縮寫為“初次分配註重效率,再分配註重公平”。
但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所所長王擁軍根據調查研究結果得出結論:現在,“國家得大頭,集體得中頭,個人得小頭”的傳統結構,已經演變為“國家得小頭,集體得中頭,個人得大頭”的新結構。壹批“新富”和占絕大多數的中低收入群體之間存在巨大的分配差距。
此外,分配格局也由初次分配差距向初次分配差距和二次分配差距並重的新格局轉變。初次分配差距發生在單位(企業)和個人之間,是在沒有政府幹預的情況下形成的分配格局。二次分配主要發生在政府財政和社會保障領域,包括稅費和公共支出。
具體來說,政府應該提高轉移支出在財政支出中的比重,尤其是對社會保障的比重。社會保障制度是壹項基本的國家制度,是市場經濟國家的壹項基本職能。在經濟轉型時期,社會保障支出是對社會變革成本的經濟補償,是社會穩定的必要“投資”。在許多國家,社會保障資金在財政支出中的比重在上升,在發達市場經濟國家,這壹比重壹般在40%左右。
多年來,我國城鄉稅制分割,農民承擔的稅負普遍高於城鎮居民;農民承擔的各種稅外費用負擔也遠高於城鎮居民。公共支出和社會保障的重心也嚴重向城市(尤其是大中城市)傾斜,農村和農民實際享受的公共支出較少。事實上,考慮到稅收和支出因素,中國的城鄉差距至少是6倍。
還有,現在的差距已經從收入差距延伸到財產差距。以前分配差距主要是收入(流量)分配差距,現在情況大不壹樣了。財產(存量)差距和收入差距壹樣大,高收入群體通常是高財產群體。與收入差距和財產差距相對應的是消費差距,中低收入群體的消費水平遠低於高收入群體。據最新調查統計,10%富裕家庭占城鎮居民總財產的45%,10%收入最低家庭占全部居民總財產的1.4%,80%家庭占總財產的53.6%。同時,城鎮居民的金融資產傾向於向高收入家庭集中。目前,前20%家庭的城鎮居民金融資產總額的比例約為66.4%,而在後20%家庭中,每戶擁有的金融資產僅為居民金融資產總額的1.3%。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術委員會委員楊說,改革中最大的問題是分配制度的改革。目前分配上沒有制度,工資制度沒有實質性意義。人們更依賴於收入而不是工資。但是行業之間是有區別的,誰想發就盡量發。在民政部門,可能比稅務部門少很多。按勞分配不好說。
更何況,城鄉差距不僅是絕對的,速度也是絕對的。過去,我們在談論城鄉差距時,往往關註的是收入水平的絕對差距。事實上,比絕對差距更令人擔憂的是速度差距:自1997以來,我國農民年人均收入實際增長3.8%,而城鎮居民年人均收入增長7.8%,前者不到後者的壹半。專家估計,按照比城市高1個百分點的收入增速,消除城鄉差距需要65年。
“蛋糕分配”和“蛋糕擴大”
目前我們很重視如何把“蛋糕”做大,也就是經濟增長的問題,很少考慮如何更公平地分“蛋糕”,也就是如何避免和調節分配差距過大的問題。
通過市場實現的收入分配稱為初次分配,強調的是效率。然而,市場的殘酷競爭導致了貧富分化。而且由於中國正處於轉型期,收入差距和貧富差距並不都是市場篩選的結果,有壹部分是制度不完善造成的,需要政府通過稅收和財政杠桿調節來實施二次分配。政府的二次分配追求公平。但是,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財力有限,政府也需要兼顧和平衡各個階層和不同群體的利益。比如所得稅過高會影響效率,降低人們創造財富的積極性。所以政府二次分配的阻力和難度可想而知,二次分配遠沒有解決收入差距過大的問題。基於人民自願捐贈的第三次分配可能會有很大的不同。
在“蛋糕”的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上,腐敗、壟斷、政策偏差(如公共支出和社會保障向城鎮居民傾斜)和不公平的稅收制度導致大量社會財富不公平地轉移到少數特定群體手中,這也使中國的分配差距成為壹個非常嚴重的社會經濟問題,成為建設和諧社會、促進社會經濟健康發展道路上的最大威脅。
首先,中國的傳統社會比較特殊,對貧困比較寬容,但對分配差距相對不太寬容。這就是所謂的“不患貧,患不均”。當人們感覺到分配差距過大的主要原因來自諸多不合理、不公平的政策和制度因素時,不滿和憤怒就會逐漸積累和強化,在壹定條件下會以更激烈的方式爆發出來。
其次,我們的分配差距太大,跟發達國家的分配差距不是壹個概念。我們還是壹個低收入國家,很多人的基本生活難以得到有效保障。在這種背景下,分配差距過大,容易出大問題。基尼系數是衡量世界分配差距的基本指標。當數值達到0.4時,進入警戒狀態。早在90年代初,我們就已經越過了這條線。更大的問題是,這個指標跟高收入國家和低收入國家不完全可比。對於相對基尼系數,低收入國家反映的問題要嚴重得多。
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的成就與完善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思危表示,財富分配是有效縮小貧富差距的關鍵。
近年來,政府在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領域確實采取了壹系列調整措施。在調整初次分配方面,1999制定了“兩個確保”政策,保障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等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和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的收入,將各級地方政府根據具體情況原確定的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線、失業救濟線、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水平在原有基礎上提高30%。全國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月平均基本工資增加1.20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休費、事業單位職工固定工資和津貼相應提高。欠各地國企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壹次性補發。
在二次分配方面,政府出臺了壹系列旨在調節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的新舉措,包括加大社會保障資金(包括農村醫療保障)的投入,逐步提高社會保障支出在各級預算中的比重,通過降低國有上市公司國有股比例、擴大彩票發行等方式充實社會保障資金;制定和實施鼓勵再就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繼續加大對“三農”的投入和政策支持。
全國政協委員、水利部副部長索指出,國家應盡快改革完善政績考核體系,多管齊下理順收入分配關系。觀察記者和專家的建議,要理順分配關系,壹般應做到以下幾點:
首先,盡快建立新的績效評估體系。衡量地方政府的政績,不能只看經濟增長和財政收入,還要關註地區低收入家庭或貧困人口的生活能否得到保障,公共衛生能否滿足中低收入居民的需求,這些都反映了群眾問題的改善程度。
二是盡快確立公平、公正* * *的收入分配原則。合理的收入分配政策是促進社會和諧的政策基礎。目前,收入分配在初次分配中不合理,在再分配中缺乏力度和公平性,在第三次分配中幾乎沒有格局,導致收入差距不斷擴大。
三是盡快提高勞動者收入在GDP中的比重,促進初次分配的合理化。建議盡快采取措施,提高農民、農民工和城市普通工薪階層的勞動報酬和福利,調整財政收入的增長速度,徹底打破行業壟斷,使資本所有者、勞動者和國家的利益在效率原則下實現合理分配。
第四,盡快強化再分配手段,向政府作出明確承諾,保證公共財政,滿足教育、社會保障、公共衛生等相關方面的發展目標。建議針對財政實力不斷增強、再分配不公的現狀,加快公共財政體系建設,在公共財政體系框架內優先滿足教育、社會保障、公共衛生等與人民群眾相關方面的需求。加強對二次分配領域的調控,逐步堅定地將公共支出和基本公共服務(包括公共基礎設施和社會保障服務)的重心向廣大農村和農民轉移;政府明確承諾保證公共財政並滿足教育、社會保障、公共衛生等相關方面的需求。財政分配是國家幹預收入分配、維護社會公平的基本手段,也是二次分配結構中的主體。
第五,在初次分配領域,要努力打擊壟斷,保護和支持中小企業,鼓勵民營經濟發展,保護農民工權益。加強制度和法治建設,致力於預防和嚴懲腐敗。
第六,加快政治體制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的步伐。政府必須和經濟保持距離,政治權力和經濟運行必須分開。政府和政治運作應致力於保護弱勢群體的所有合法權益,盡力引導他們參與改革和發展進程,激發他們獨立解決自身問題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並為他們提供必要的指導和幫助。
三種分布的期望
參加今年全國“兩會”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經濟學家厲無畏向全國人大提出了積極推進調節收入的第三次社會分配的建議。厲無畏說,所謂第三次社會分配,是指在社會生活的某些領域,如何讓富人多交錢,窮人少交錢,也就是實行社會收入的轉移支付。根據其他國家的經驗,民間捐贈成立的各種非營利基金會應該在第三次分配中發揮重要作用。
目前中國民營經濟發展迅速,湧現出壹批富豪。他們有承擔社會責任、回報社會的意願。然而,我國雖然設立了壹些社會基金,但大多仍有政府背景,對調動民營企業積極性的鼓勵力度不足,往往存在攤派之嫌。而且這些基金數量有限,家庭資源有限,作用有限。因此,我們應該實施更有效的政策,鼓勵更多的個人和企業捐款設立公益或慈善基金,動員企業、富人,特別是普通大眾捐款,讓愛心充分流動,高效地為社會進行第三次分配,為我們的社會保障提供“最後壹道防線”。政府要做的就是免除捐贈所得稅,制定完善的民間捐贈基金會運作的法律制度等等。
舉個例子。在美國,為什麽貧困生可以不交,少交?因為有些富人交了高額學費,有些大老板捐了各種基金(如洛克菲勒基金、福特基金)支持美國大學的正常運轉。但是我們高校的高收費讓很多貧困生上不了大學,人們紛紛要求降低收費。事實上,學費的高低並不是壹個公平的標準。高校學費降低了,富人也面臨著同樣的福利,並不能緩解貧富差距擴大的矛盾。正如厲無畏所說,合理的制度應該是富人多交,窮人少交。
鼓勵富人捐資建立各種社會基金,資助公益事業或慈善機構,是實現社會收入轉移支付的有效途徑。該基金壹旦成立,將成為社會所有的壹種財產,由專門的基金管理委員會管理,按照基金章程規定的宗旨運作。可用於資助科研、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等事業,或用於扶貧、助學、救困等慈善事業。
而蕭灼基卻叫囂著要對壹些高消費行為征收特別消費稅,比如豪宅、名牌汽車、名牌化妝品、高檔宴會、高檔娛樂等。特別消費稅應作為扶貧專項資金。
三次分配,正如上海盛大網絡有限公司董事長陳天橋所說:“財富實際上是什麽?在我看來,財富其實是壹種妳可以幫助別人的資本:如果壹個孩子在路上摔倒了,妳可以通過奔跑來幫助壹個孩子把他扶起來;如果妳有財富,妳可以通過教育或者經濟資助,幫助很多甚至壹萬或者十萬個墮落的孩子,那才是妳真正的價值。”這種財富支持行為是壹種“三次分配”。
據了解,在壹些國家,慈善等三次分配的總額約占GDP的3%-5%,而我們國家現在只占GDP的0.1%,這說明我們需要大力倡導三次分配和先富起來的人在自願的基礎上按能力扶持弱勢群體,這樣才能實現* * *共富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