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買方最大的虧損為每筆支持的權利金,期權賣方最大的虧損則可能涉及爆倉
對於買方來說期權單次權利金的虧損也許不大,但長期下來會積少成多。
全面認識收益結構
期權具有高杠桿的特征,存在以小博大的可能性,這是期權與彩票的相同之處。我身邊的這群朋友對期權的認識和態度可能與許多投資者相似,在期權交易中,習慣性的操作是買,認為現貨會漲,就買入認購期權,認為現貨會跌,就買入認沽期權。在投資者的潛意識裏,買入期權是壹種相對安全的操作方式,既能利用杠桿的優勢,風險又可控。然而,杠桿是壹把雙刃劍,對期權收益結構非對稱性的片面認識,會誤導投資者低估風險,單次權利金的虧損也許不多,但長期投資下來虧損會積少成多。
買期權的潛在盈利是不確定的,最大的損失是確定的,但這並不是說買期權的風險就比較低。期權交易是零和博弈,買方的盈利便是賣方的虧損,如果籠統地說買方風險低賣方風險高,顯然是不合邏輯的。
要考慮多種因素
現實中,期權交易者即便看對了方向,但依然可能賺不到錢。以買入認購期權為例,基於看漲現貨買入認購期權,持有期內50ETF期權價格確實也在上漲,但權利金卻可能並沒有上漲,甚至是下跌的。這種現象(認購、認沽期權同跌)在50ETF期權上市壹年多來並不罕見。為什麽呢?因為期權價格的漲跌並非只受標的價格的影響,其與標的價格漲跌的快慢(波動率)同樣有關系。如果買的是虛值較深的認購合約,到期前即使是標的價格上漲但合約始終是虛值,權利金將耗盡,到期時成為實值概率幾乎為0的認購合約,是不值得買入並壹直持有到期的。同理,認沽合約也是如此。
交易期權要有時間的概念。50ETF期權是在交易所內交易的標準化合約,與期貨壹樣有到期日。這也就意味著,投資者在合約的選擇上,不僅要考慮標的的方向和波動率,還要考慮時間。因此看對了方向做錯了月份,同樣是壹件令人遺憾的事情。以2月合約為例,在2月合約到期前買入行權價1.95的認沽合約,假設壹張300元。但直至到期,現貨價格都未跌破1.9,而投資者如果堅信標的會大跌,始終持有該合約,在到期日時權利金幾乎為0,這也就意味著權利金全部虧損掉了。如果隨後的幾個交易日,標的價格大跌並跌破1.95,而投資者最初選擇的是3月合約,也許會真正享受到標的價格下跌帶來的盈利。所以,投資者在合約月份的選擇上要盡量避免“死在黎明前”。
要有止損意識
股票被套,扛壹扛也許終有壹日會解套,但期權合約具有到期日,所以,到期前止損或移倉是有必要的。在期權交易中,投資者持有的期權不必拿到到期日。合約到期前平倉是買賣雙方的權利。比如投資者持有的壹張期權買單,在權利金從300元跌至200元時平倉,可以收回200元的權利金。如果行情的發展越來越不利於自己持有的頭寸,又始終未能平倉止損,那麽扭虧為盈的難度將壹天比壹天大。時間是買方的敵人,如果逆勢死扛,最終會損失全部權利金,而選擇止損是明智的。
目前,50ETF期權被越來越多的市場參與者關註,投資者在交易過程中要正確認識期權與其他工具的區別,明晰其風險特征,不能抱著買彩票碰運氣的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