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中財富是獨立第三方財富管理企業,總部位於北京CBD,目前,已相繼在天津、成都、鄭州、武漢、青島、西安、上海等地開設8個區域總部,並在71多個城市建立營銷與服務網絡。
匯中財富引入國際領先的“個人對個人”借款咨詢和財富管理服務,並結合中國信用狀況,壹方面為社會小微人群提供包括借款咨詢、協議管理、風險評估、回款管理等服務,另壹方面為中產階層和高凈值人群提供債權對接信息匹配、資產配置等專業的財富管理服務。
匯中財富與眾多的銀行,信托等業內著名金融機構結成戰略合作夥伴關系。與“普華永道”、“大成國際”等國際企業具有深度合作。
匯中集團常務副總裁蔣竹衡女士(右)與匯中財富副總裁王鳳至女士(左)接受采訪
匯中財富自2013年成立至今,其快速良好的發展勢頭,持續獲得行業與媒體的廣泛關註。此次媒體開放周的設立,正是創造了媒體與企業間零距離接觸的機會,增進企業與媒體間的互相交流,促進行業快速健康發展。
擴展資料
非法集資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承諾在壹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裏“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
據《關於進壹步打擊非法集資等活動的通知》(銀發[1999]289號)的相關規定,“非法集資”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
(1)通過發行有價證券、會員卡或債務憑證等形式吸收資金。
比較常見的是:以發行或變相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等權利憑證或者以期貨交易、典當為名進行非法集資。通過認領股份、入股分紅、委托投資、委托理財進行非法集資。通過會員卡、會員證、席位證、優惠卡、消費卡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2)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高息集資。
(3)利用民間會社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4)以簽訂商品經銷等經濟合同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常見的是:以商品銷售與返租、回購與轉讓、發展會員、商家加盟與“快速積分法”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5)以發行或變相發行彩票的形式集資。
(6)利用傳銷或秘密串聯的形式非法集資。
(7)利用果園或莊園開發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8)利用現代電子網絡技術構造的“虛擬”產品,如“電子商鋪”、“電子百貨”投資委托經營、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9)利用互聯網設立投資基金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10)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非法集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