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月二級殘疾證可以拿到的金額如下:
1,每年可享受未批家庭收入20%的全額低保,約5000元;
2.可以辦理免費公交卡;
3、子女中專補助,每人每年800元左右;
4.享受大病醫療救助;
5.殘疾人個人取得的加工、修理、更換等勞務收入,免征增值稅;
6、從事獨立生產和商業經營,年應納稅所得額在1000元以下的,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
7、月銷售額不足2000元的,免征增值稅;
8.鄉(鎮)衛生院免收掛號費;
9.縣級以上醫院減免床位費、護理費10%、洗手費20%,優先掛號、繳費、化驗、取藥。
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
1,殘疾人兩項補貼:包括殘疾人生活補貼和殘疾人護理補貼;
2.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於支持殘疾人就業和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的運作;
3.殘疾人社會保險:涵蓋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等。
4.殘疾人福利彩票公益金:用於資助殘疾人福利保障項目;
5.殘疾人專項扶貧項目:旨在幫助殘疾人擺脫貧困,改善生活條件。
綜上所述,二級殘疾證的持有人可以享受很多福利,包括全額低保、免費公交卡、子女中專就讀補貼、重疾醫療救助等。,而且他們在收入和稅收方面也有壹定的優惠政策。此外,還可以享受減免醫療費用和優先服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第四十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通過多種渠道為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提供生活、教育、住房等社會救助。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其他措施,保障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後仍有特殊困難的殘疾人家庭的基本生活。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貧困殘疾人在基本醫療、康復服務以及必要輔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換等方面給予幫助。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給予護理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