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材料采購而言,有兩種方法:壹種實際成本法;壹種計劃成本法。
壹、如果采用的是實際成本法。
采購材料所發生的買價、運費等壹切合理必要的開支,都可計入采購材料的成本中。
在沒驗收入庫之前先計入”在途物資“科目。(以下假如不考慮稅金的話)即,
1.買材料時,借:在途物資;貸:銀行存款等
2.材料驗收入庫時,借:原材料;貸:材料采購
二、如果采用計劃成本法進行核算。
如果計劃價格是10萬元。
1、買材料時,借:材料采購10;貸:銀行存款10 等
2、材料驗收入庫時,如果實際花了8萬元,節約了2萬元,差額在”材料成本差異“這個科目反映。入原材料的壹定是計劃價格。
借:原材料10萬元
貸:銀行存款 8萬元
材料成本差異2萬元
如果實際花了12萬元,超支了2萬元,還是在”材料成本差異“這個科目來反映 。
借:原材料10萬元
材料成本差異2萬元
貸:銀行存款 12萬元
兩種方法的***同點:入”原材料“這個賬戶都必須是驗收入庫的。
區別在於:剛開始采購沒入庫時,進的科目是不同的。實際成本入"在途物資”,計劃成本入“材料采購”並且差異在“材料成本差異”這個科目反映。
不知是否說明白了,有問題可以再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