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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會計檔案管理系統

會計檔案管理系統

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專業資料。會計檔案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歷史資料和憑證,也是國家檔案的組成部分,也是單位的重要檔案之壹。為加強會計檔案管理,明確責任,使會計檔案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壹、會計檔案的歸檔和立卷制度

公司所屬會計人員必須定期收集、審核、檢查本單位的各種會計憑證、賬冊、報表、計劃、預算合同等會計資料,整理檔案,制作目錄,裝訂成冊,指定專人保管,防止丟失或損壞。

二、會計檔案的查閱制度

查閱會計檔案應嚴格辦理,本單位人員應征得會計主管人員的同意;外單位人員要有正式介紹信,經會計主管和單位領導批準,並詳細登記文件名、日期、閱覽者姓名、工作單位、閱覽原因、歸還日期。壹般來說,不允許讀者將會計檔案外借,需要征得申請人同意才能復印。

第三,會計檔案銷毀制度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壹般為15年。過期的會計檔案應由會計部門和檔案部門按照檔案法的規定進行鑒定,經批準後進行處理。對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應填寫“會計檔案銷毀清冊”。銷毀時,由單位領導指定檔案部門和會計部門派員監銷,並在銷毀清冊上簽字蓋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應長期保存。

四、會計檔案的移交制度

1.會計人員因故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未辦理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離職前,本人管理的所有會計工作必須在規定期限內交接清楚,接替人員應認真接管交接工作,繼續處理未了事宜。轉讓後發現原會計業務違反財務制度和法律規定的,由原轉讓方負責。

2、合並、撤銷單位的會計檔案,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移交給被合並單位,由上級主管部門或主管部門指定的其他單位接收代管,並由移交雙方在移交清單上簽字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