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農村集體經濟的管理水平
稅制改革後,舊的財務管理方法和會計核算程序已不適應改革後的要求。原因如下:壹是稅改後,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下撥到村級,資金管理程序發生變化。二是實行“壹免兩補”對農民采取直接補貼和良種補貼,村裏的財務管理內容發生了變化。第三,實行村會計代理後,村財務和人管理鄉代管,村財務管理方式和審批程序發生了變化。第四,農村金融的計算機化管理改變了會計和記賬方法。鑒於上述變化因素,必須制定新的財務管理辦法,以適應加強村級財務管理,提高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水平的需要。具體措施:1,事前會計控制壹、嚴格執行財務收支預決算制度。堅持量入為出,每年年初編制本年度財務收支預算,報鄉鎮農村經濟經營服務中心審批,報縣經管站審批,平時記錄執行預算,年底進行決算;二是嚴格控制入賬前的審核。嚴格執行有關審計規定,把責任落實到審計人員身上。審計後壹旦出現問題,追究審計人員連帶經濟責任,確保審計人員認真審計,不走過場;三是及時監控村收支的入賬情況。流動土地、林木等資源建賬,農村實行兩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