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協議
本保密協議由以下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簽署日期:年月日:
本保密協議(“協議”)由以下雙方於_____簽署:
?(以下簡稱“披露方”),其主要營業地點位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_ _ _(以下簡稱“披露方”),其註冊辦公地點位於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以下簡稱“收件人”),其主要營業地點位於:
(以下簡稱“收件人”),其註冊辦事處位於
鑒於:
見證人:
接收方希望(以下簡稱“目的”)且披露方願意為此以口頭和書面形式(包括電子形式)向接收方提供壹些保密信息。
鑒於,接收方有興趣(以下簡稱?稱為“目的”),披露方已同意為此目的向接收方提供某些保密的口頭、書面和/或電子信息
基於上述原因,本協議雙方同意以下條款:
因此,鑒於上述情況,雙方同意如下:
壹.定義
定義
就本協議而言,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以下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就本協議而言,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以下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機密信息”是指在簽署本協議後,披露方以書面、圖紙、電子或口頭形式向接收方披露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協議、合同、分析、報告、信函、數據、財務報表、會議紀要、礦物樣品、巖心和其他包含這些信息的研究文件或接收方或其代表基於這些信息完成的研究文件。
機密信息是指披露方在本協議簽署後以書面、圖表、電子或口頭形式向接收方披露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協議、合同、分析、報告、信函、數據、財務報表、會議紀要以及接收方或其任何代表編制的包含或全部或部分基於任何此類披露信息的其他匯編、分析、研究和報告。
“代表”是指接收方的關聯公司以及接收方及其關聯公司的雇員、代理人、顧問、高級職員、董事、律師或會計師。
代表是指接收方的關聯公司,以及接收方關聯公司各自的員工、代理人、顧問、官員、董事、律師和會計師。
第二,保密義務
保密義務
接收方同意:
接收方同意:
(1)只為目的需要使用保密信息,不會允許第三方或幫助第三方為其他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a.僅將保密信息用於目的,不允許或協助第三方將保密信息用於任何目的;
(2)嚴格保守機密信息,所采取的保密程度至少與其自身的機密信息壹樣好;
b.對所有機密信息嚴格保密,至少在接收方保護其自身機密信息的範圍內;
(3)僅向確實需要了解保密信息的代表披露保密信息,並在披露前通知並要求其遵守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如同該代表已親自簽署本協議;
c.將保密信息的披露僅限於那些首先被告知並被要求遵守本協議條款的代表,如同他/她或它是本協議的壹方。
(4)對代表違反保密義務負責。
d.對其代表違反保密義務的行為負責。
第三,保密義務排除條款
保密義務的例外
1.披露方同意接收方不對以下信息承擔任何保密義務:
披露方同意,接收方沒有任何義務保護以下機密信息的機密性:
(1)披露保密信息時已進入公共領域的信息;
a.披露時已為公眾所知;
(2)所披露的信息是通常可以從其他第三方獲得的信息,而這種從第三方獲得信息的情況不是由接收方違反本協議所導致的;
b.非因接收方違反本協議而從第三方處普遍獲得披露後;
(3)有書面證據證明在披露方披露該信息之前,接收方已通過其他第三方獲得該信息,且該信息並非直接或間接從披露方獲得;
c.可通過書面證據證明接收方在披露前已知曉,且非直接或間接從披露方獲得;
(4)接收方在不參考保密信息的情況下獨立研究獲得的信息;
d.接收方在未參考機密信息的情況下獨立開發的信息;
2.當適用法律或行政機關要求接收方披露機密信息(“按需披露”)時,接收方應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I)立即書面通知披露方“按需披露”,以及(ii)如果披露方尋求救濟以阻止披露,則與披露方合作。
如果適用法律或監管機構要求接收方披露保密信息(“要求披露”),在這種情況下,接收方應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I)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披露方要求的披露;以及(ii)在披露方尋求適當的補救措施以防止此類披露的情況下,與披露方合作。
第四,機密信息的歸還
機密信息的返還
1.接收方應記錄持有保密信息的人員。
接收方應保留持有機密信息的人員的記錄。
2.壹旦披露方要求書面返還,接收方及其代表應立即將保密信息返還給披露方,並以任何形式銷毀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保密信息的任何副本以及接收方和/或其代表相應完成的任何註釋、總結、分析、編輯和備忘錄),並從計算機或其他設備中刪除包含保密信息的記錄。
壹經披露方要求,接收方應立即歸還所有機密信息並銷毀所有形式的機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機密信息的任何副本,以及接收方和/或其代表根據機密信息編制的任何註釋、摘要、分析、匯編和/或備忘錄),並從任何計算機或其他設備中刪除所有機密信息的副本。
3.上述第4.2條約定的機密信息的返還和銷毀不得免除接收方及其代表的保密義務。
第4.2條提及的機密信息的返還和銷毀並不免除任何接收方及其代表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動詞 (verb的縮寫)沒有權利
沒有權利
接收方承認,本協議涉及的機密信息是披露方的專有財產,簽署本協議並不意味著向接收方授予或轉讓任何權利。
接收方同意,所有機密信息都是披露方的專有財產。本協議中的任何內容都不得被解釋為授予或授予接收方任何權利。
不及物動詞沒有陳述和保證
無陳述或保證
接收方承認,披露方不對保密信息的完整性或真實性作出任何陳述或保證,但披露方保證其能夠適當披露或使披露方獲得保密信息,且披露行為不違反其對任何第三方的合同義務、法律義務、信任義務或其他義務。
接收方承認,披露方不對機密信息的完整性或準確性做出任何陳述或保證。然而,披露方確實保證,披露方可以正當地向接收方披露或提供機密信息,而不違反任何合同、法律、信托或對任何第三方的其他義務。
七。法律補救措施
救濟方法
1.本協議雙方承認並同意,違約賠償金不是違約情況下的唯壹補救措施。披露方有權通過要求繼續履行、獲得禁令救濟或其他方式,為實際違反本協議的行為提供法律救濟。
本協議雙方均承認並同意,損害賠償是對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充分補救,因此,披露方應有權通過獲得具體履行、禁令救濟和對任何實際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其他補救來執行本協議的規定。
2.盡管本協議有相反的規定,接收方因違反本協議而應承擔的金錢救濟或賠償應限於披露方因違約而遭受的實際、直接和可預見的損失。
盡管本協議中有任何相反的規定,因接收方違反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金錢補償或補償性損害賠償應限於披露方因違約而產生的實際直接和可預見的成本、損失或損害。
八。持續時間
學期
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自簽署之日起兩年內有效,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本協議應自簽署之日起生效,並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2年後生效。
九。本協議的保密性
協議的保密性
除非適用法律或監管機構要求,雙方同意,未經另壹方書面同意,任何壹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雙方簽署的協議或雙方就本協議進行的相關磋商的信息。
除非適用法律或監管機構要求,否則未經另壹方事先書面同意,雙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雙方已簽訂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談判。
X.適用的法律
管轄法律
本協議將由法律解釋和管轄。
本協議應根據以下法律進行解釋和管理
XI。仲裁
仲裁
由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將提交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產生的費用將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庭另有裁決。
由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提交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庭另有裁決。
十二。語言
語言
本協議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語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兩種語言有沖突,以英語為準。
本協議有中文和英文兩種版本,兩種版本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兩種語言之間存在未解決的沖突,以英文版本為準。
十三。修正
修正案
雙方只能通過事先書面同意來修改或變更本協議,未經另壹方事先書面同意的任何修改或變更將是無效的。
只有在雙方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才能修改或修訂本協議。未經事先書面同意,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修訂均屬無效。
十四。轉移
轉讓和轉移
未經另壹方書面同意,任何壹方不得將本合同及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承諾和條件將對雙方及其相應的繼承人、執行者和受讓人具有約束力並適用。
除非得到另壹方的書面同意,本協議及任何壹方的權利和義務不得轉讓給第三方。本協議的所有條款、約定和條件將對雙方及其各自的繼承人、執行人和受讓人具有約束力。
十五。獨立性?自立性
可分割性
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被證明無效或不可執行,本協議的其他條款將不受影響。
如果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或規定被證明無效或不可執行,本協議的其余部分不受此類無效或不可執行的影響。
十六。完全壹致
完整協議
本協議構成雙方關於保密信息的完整協議,並將取代雙方之前達成的所有協議和諒解。
這將構成雙方之間關於保密信息的完整協議,並將取代雙方之前就此達成的所有協議和諒解。
特此證明,雙方已於上文首次寫明的日期簽署本保密協議。
以資證明,雙方已於文首所述日期簽署本保密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