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如來的正法規(dhamma)與律(vinaya)欲受戒出家的人,除了要擁有虔誠恭敬且正確的信念之外,尚須具備
以下的條件:
1.父母親或監護人的同意許可,持父母同意的書面材料,和身份證、戶籍證明(由派出所開)、體健正面到妳認為有緣的寺院。
2. 四肢齊全。(缺欠手腳、手腳歪曲、癱瘓、小兒麻痹癥患者、麻瘋病患者、歪頭等不能端正走路者,不可受戒出家。)
3. 五官端正。(瞎眼、鬥雞眼、耳聾、耳缺、歪嘴、兔嘴或缺嘴、啞巴等,是不可受戒出家的。)
4. 沒有染上會傳染的嚴重疾病。(如愛滋病,多種皮膚病等。但傷風感冒不在此例。)
5. 沒有債務問題纏身者。(如:破產、生意失敗而欠下壹身債務者。)
6. 沒有違犯國家法律(刑事)或正在打官司等事纏身者。(指遭警方通緝者。若曾是犯罪,但已刑滿出獄者不在此例。)
7. 年齡不小過7歲,不大於60歲。
8. 精神健全。(指沒有患上任何精神病,如:精神衰弱癥、精神分裂癥、羊癲癥之類會失去知覺理智而失態之病癥。)
9. 心理健全、正常。(雙性人不可出家。)
10. 要求出家者,須本人自願,六根具足(包括無生理缺陷),身體健康,信仰虔誠,愛國守法(包括無法律糾紛),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父
母許可,無婚姻戀愛關系。寺院對要求出家者,經查明身份來歷,認定符合出家條件,經僧團壹年以上考察合格(考驗階段要做的事情:背誦
五堂功課、學習沙彌律儀、學佛教基礎知),可以拜壹個比丘,女性則拜比丘尼為剃度師,定期在佛前舉行剃度儀式,即剃去須發,以僧裝更
換世俗服裝,去俗姓,改姓釋,並由師父按各自法派取壹法名與法號。並按規定發給度牒。然後經過短期修學,求受十戒,這就成為沙彌或
沙彌尼。沙彌是根據古代印度語音譯的,意義是“息惡行善”者。取得了沙彌或沙彌尼的資格,即為比丘或比丘尼的候補者。(全國漢傳佛
教實行度牒僧籍制度的辦法)
出家條件:
1、五官端正、身體健康、六根具足,無不良嗜好如抽煙,酗酒,賭博等。
2、年齡在17--60歲之間,而且父母同意。
3、無法律糾紛,無負債,無婚姻關系。
4、具有壹定的文化程度,初中以上即可,當然越高越好,但文化高不壹定是好事,如果過於註重文字往往對修行不利,成為所知障。
5、欲出家者可以持父母同意的書面材料,和身份證、戶籍證明(由派出所開)、體健正面到妳認為有緣的寺院,有認識人和介紹人最好。
6、到寺院後要壹切按照寺院的要求去做,放下世間壹切娛樂設施,進入考驗階段,
7、考驗階段要做的事情:背誦五堂功課、學習沙彌律儀、學佛教基礎知識。
8、僧人的待遇:凡出家為僧者,寺院負責安置其日常起居、生活、飲食、醫療等所需,不需要交納任何費用,並且根據寺院的收入情況,每
個僧人每月有50--300元不等的生活補貼,用於外出乘車、購買自己學習所用經書等。有的寺院會更少。
參考資料: